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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5章 这不科学!!(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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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金胜这么爽快的答应,吴承洲不知道为什么,眼神一凝,心里顿时生出了一股‘不安’的意味。

来之前他做过功课。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嘛!

要去对线,总得先了解一下对方的情况。

说实话.....在刑事方面,金胜的战绩确实很唬人,他比不上。

可在民事,尤其是经济纠纷、公司股权合同纠纷上,他才是深耕多年的专业人士。

他自认,绝对不会差到哪里去,或许还能更优胜。

今天过来后,金胜的‘反抗’虽然有些激烈,大体上却还在预料之中。

但现在.......不是应该强调“没有书面代持约定、没有实际管理公司,属于民间借贷关系”来反驳自己吗?

为什么连一句都不提?

这不科学!!

没等他多想,金胜这边再次开口了。

“既然基础共识咱们已经达成,接下来....是不是该谈谈关于份额的事了。”

一旁的张琴顺势介绍道:“晴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注册时间2022年7月14号,资本300万,实缴。”

“共有3名股东,赵晴51%、蒋振延34%,蔡闻舟15%。”

“法人代表.....赵晴。”

金胜再次接过话题。

“吴律师,赵总,麻烦你们出示一下注册资金来源,以及流水明细。”

“我们需要知道,林小姐当初那笔的150万,具体有多少流入了公司账户。”

吴承洲和赵晴对视了一眼,开口解释道:“金律师,账可不是这么算的.....”

“影视行业,是典型的‘轻资产、重资源’行业,并不是有钱就能随意进场的。”

“赵总在业内深耕多年,导演、演员、渠道、平台、合作资源、项目经验、成功案例.....这些普通人根本不具备的核心资源,就算花再多钱,也很难快速打通。”

“这部分价值,相当于直接跳过最早期的高风险阶段,直接拿到圈内人已经攒好的资源底盘,必须要通过股份溢价来进行体现。”

“林小姐先是强调借款,后又主动要求入股......”

“按理说溢价应该更高。”

“但赵总看在两人的关系,以及一开始的‘帮助’上,还是愿意给到林小姐25%的股份。”

“在2023年、2024年两次分红的实际比例上,新增5%。”

“金律师,我这个解释,不知道你满不满意?”

金胜这次没有回答,直接伸手将面前的一份文件从桌面上推了过来。

吴承洲下意识按住,眼中闪过一丝‘狐疑’,眉头一整个皱了起来。

按照正常逻辑来说....金胜不是应该跟自己掰扯几句吗?

何故一言不发!!

思索了好几秒,吴承洲这才翻开文件夹看了起来。

《股权变更协议》

第一条,协议各方主体信息。

1.甲方:赵晴。

2.乙方:林艺萱。

3.目标公司:晴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第二条,代持基础事实确认。

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已于2022年6月22日,以货币形式足额出资150万,对应持有目标公司25%的股权。

甲方仅为该部分股权的名义显名持有人,自始未实际履行该部分股权的出资义务。

2.截至本协议签订日,目标公司全体登记股东已明确知晓乙方为该部分股权的实际出资人,并同意本次股权变更登记,自愿放弃对应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3.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次股权变更不属于有偿交易性质。

是将乙方所有、由甲方代持的股权,从甲方名下变更登记至乙方名下,乙方无需向甲方另行支付股权转让对价款。

.......

看到这里,吴承洲猛的抬头,瞪大眼睛看向了金胜。

25%......

所以这是算准了自己这边的选择,以及会出让的股份???

不然为什么提前就准备好了这份协议。

尤其是正对面,金胜那副似笑非笑的样子.....

搞的他心里有些‘瘆’的慌。

“怎么了?”

赵晴注意到了吴承洲的样子有些不对,连忙开口问道。

“没事.....”

吴承洲摇了摇头,接着往下看。

第三条,变更股权基本情况。

本次变更标的股权为:甲方名下持有的目标公司51%股权已实缴全部出资。

甲方保证:截至本协议签订日,该标的股权上无任何质押、冻结、查封、轮候保全或其他任何权利负担,不存在任何第三方主张权利的情形,也未涉及任何未决或潜在的仲裁、诉讼纠纷。

第四条,变更登记履行安排。

1.甲方需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配合义务:

提交正式的股权变更申请,配合完成章程修订、股东名册更新,向乙方签发符合《公司法》要求的正式出资证明书。

2.准备工商变更所需的全部签字材料,和乙方共同前往市场监管部门,完成标的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确保乙方被登记为目标公司的正式股东。

目标公司应在变更完成当日,向乙方移交最新的股东名册副本,确认乙方的股东身份。

3.本次股权变更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五条,代持期间权责划分与兜底约定。

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代持期间,标的股权对应的全部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剩余财产分配权,自始全部归乙方所有。

如甲方此前存在截留、挪用目标公司向乙方分配的分红资金情形,甲方需在本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将对应截留的全部资金,及按同期LPR计算的占用利息,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2.代持期间,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标的股权被司法查封、强制执行,或甲方擅自以标的股权对外转让、质押、设定任何权利负担的,全部赔偿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需向乙方全额赔偿直接损失与预期利益损失。

3.乙方仅以其实际出资为限,对标的股权承担对应投资风险,不承担代持期间因甲方个人行为、甲方名下其他无关股权产生的任何债务或责任。

第六条,权利保证与承诺。

1.甲方承诺:已就本次股权变更事宜,向公司全部其他股东履行了完整的告知义务,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本次变更被撤销、被认定无效的情形.....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在本协议约定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变更配合义务,每逾期1日,需按标的股权对应价值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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