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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0章 大闹庄园(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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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伦希尔一路上了二楼,紧紧跟在老管家身后。

她动作轻快敏捷,再加上管家做梦都想不到有人这么胆大包天,会直接跟上来,竟没有第一时间察觉。

管家快步走进二楼书房,最近不得不暂住在这里的班恩正在对着电报机发呆等待中。

巴尔克地位下降是实打实的,班恩也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成为坐镇后方运筹帷幄,拿主意的那个人。

他听着老管家急匆匆的讲述,眉头紧锁。

一个年龄不大,风尘仆仆的小姑娘,几乎是指名道姓要见庄园主?

还说有要事?

乌特迦又是谁啊,之前大部分时间待在猎人木屋,养养猎犬埋埋夹子,晒一晒果干的班恩听都没听过这名。

斯危?

这个略有耳闻,好像在少爷的口中出现过,曾经是少爷的同道人,类似山姆的存在。

不过,比起山姆,这个斯危好像更危险,让少爷提起时都有点忌惮。

想了又想,谨慎起见,班恩在纸上写:

“她有明显敌意吗?有没有墨尔本那边的迹象?”

老管家摇摇头,

“敌意?暂时没感觉出来,只觉得胃口挺大,喝起葡萄酒来如牛饮水。”

“而身份……”

“恕我直言,那位小姐的穿着的衣服质感偏向实用,脸上有着暴晒后的红痕,瞧着不像是养尊处优的人。”

“而且,她有一头很惹眼的红发。”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西方社会都不喜欢红头发的人。

往最早追溯,大概是因为红发是一种罕见的外貌症状,因为异常,所以被族群排斥。

就像安德鲁的白化病症。

不同寻常的颜色难以融入一幅完美和谐的画作里,让人下意识感到不悦。

而从八世纪开始,北欧人口增长过快,本土资源不够,难以养活这么多的人口。

于是相当一部分穷苦的北欧人,打算去“维京”。

“维京”,在古北欧语里指“劫掠”、“出海冒险”。

去维京,本质意思就是出海抢他一票的!

于是在冬季粮食绝收的时候,维京人就出来了。

他们驾驶着长船,破开海浪,靠着抢劫为生,一边烧杀抢掠,一边痛饮美酒,纵情高歌。

他们张扬的红发在受害者的眼里燃烧成了火焰的形状,与圣经里面的恶魔几乎没区别。

所以即使维京人又重新变为了北欧人,进入西方社会,靠着抢夺蛮横霸占的方式,融入当地血脉。

但红发等于野蛮的印象就此深入人心,西方社会对红发的厌恶,也越演越烈,最终化为猎物手册上的指导——

“当一个女人有着一头红发,同时有着雀斑,脾气还暴躁时,她无疑就是邪恶的女巫。”

别急,男的也跑不了,战争里,红发的俘虏会被优先处决。头发的颜色直接成为了通往冥界的快车票。

如今不是维京人的时代,不是猎巫盛行的宗教大年。

但老管家的意思,不言而喻——

这位伯伦希尔看上去就是个野姑娘。

她是探子的可能性很低,做事大大咧咧的,口袋空空如也,一点经费都没有。

没钱还能找到这,可能纯粹是能走。

这么能扛,真有事情吧。

老管家试探:

“佩雷兹先生,不如拍一封电报,告知一下老爷。”

告诉小说家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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