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 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2/2)
许晓梅:「偏心!」
「我怎么偏心了!」
「明明我干的多,你老夸我哥!」
陆秀兰掐腰:「我就重男轻女咋了?」
「恶心!」
「你想死吧!许!晓!梅!」
许成军和许志国对视一眼,两手一摊,勒...
啊不是,都是前世的记忆攻击我!
夜幕降临,许家院里亮起了好几盏红彤彤的灯笼,暖光映著积雪,格外温馨。
许成军又变戏法似的拿出一挂鞭炮,在院门口点燃,噼啪声中,年的气氛被推到了顶点。
左邻右舍有孩子探头张望,眼里满是羡慕。
陆秀兰下了汤圆,除了传统的甜馅,还按许成军的,试了试咸口的肉馅汤圆,一家子围著桌子,吃得暖意融融。
陆秀兰给许成军碗里夹了个最大的芝麻馅汤圆,叮嘱道:「回学校了,也别光顾著写文章、搞理论,身子要紧,饭要按时吃。还有————跟曼舒那孩子好好的,人家姑娘不容易。」
许成军点头应下。
正月十六,返校前最后一天。
晌午刚过,钱明骑著那辆叮当响的旧自行车来了。
人还是那个人,穿著半旧的棉袄,围著灰色围巾,鼻头冻得微红,见人就笑,露出一口白牙,乐观积极的样子似乎没变。
他在许家吃了顿便饭,嘴甜地祝福许志国和陆秀兰新年安康,又像个真正的兄长似的,给了许晓梅不少实用建议,怎么适应南方天气,大学里该怎么选课交友,零零碎碎,却满是关心。
许志国和陆秀兰都是开明人,知道俩兄弟有话,吃完饭便借口收拾厨房,把堂屋的桌子留给了他们。
许成军开了瓶过年买的古井贡酒,两人就著窗外未褪的冬日天光,一杯一杯慢慢喝起来。
酒过三巡,话匣子打开,许成军却敏锐地察觉到,一年过去,钱明身上有了变化。
话节奏更稳了,措辞更斟酌了,眉宇间那份属于学生的跳脱青涩被一层不易察觉的沉稳覆盖,只是那勤勉乐观的底子,还能看出个大概轮廓。
「你和奚月瑶咋样了?」许成军随口问起,记得去年在北外,那姑娘眼睛亮晶晶地看
著钱明的模样。
钱明举杯的动作顿了一下,随即仰头喝干,放下杯子,才扯了扯嘴角:「散了。」
「啊?」许成军真是一愣。
去年那会,奚月瑶爽利大气,对钱明的心意不似作伪,怎么————
「其实我也不知道到底为啥,」
钱明自己又提了一杯,眼睛看著杯中晃动的酒液,「我觉得吧,俩人在一起,哪能没点磕碰?有矛盾,解决就是了。我一直在改,她嫌我不够————不够「浪漫」,我满脑子都是学习、将来工作,不懂她想要的感觉。我也试著学那些电影里的————可总觉得别扭。」
他苦笑一下,「她,我太实在,像块皖北的土坯,踏实,她喜欢我的踏实,但后来硌得慌。她想要的可能是是————是能一起看雪看星星、能随时起巴黎伦敦的那种————
可能,她是对的。我们想的,不太一样。」
许成军默然,点了点头。
他听明白了。
钱明是知青里拼杀出来的,他的世界底色是生存、是奋斗、是抓住一切机会改变命运,他的浪漫是寒冬深夜煤油灯下的单词本,是田埂上对未来的畅想。
而奚月瑶,四九城里长大,外语系的天之骄女,她的世界更开阔,对精神契合、生活情调有更高的期待。
1981年,城市与乡村、安稳与奋斗之间的思想鸿沟,有时比地理距离更难跨越。
「感情本身就没有对错,」许成军缓缓道,「只是路不同。」
「是啊,」
钱明眼里像是蒙了层薄薄的水雾,声音低了些,「我挺喜欢她的,真的。可能————喜欢得还不够,或者方法不对。我能给的,我现在拼命想抓住的安稳未来,在她看来,或许不够「有趣」,或许————太慢了。」
他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语调轻松起来,「不过以后的事谁得准?不定哪天我又「行」了,我俩又好了呢!」
他试图用玩笑冲淡伤感,但那笑容里的寞,许成军看得分明。
初恋,校园里的白月光,美好又脆弱。
人和人生长在不同的土壤,开出不同的花,能将心比心已是难得,何况在尚且稚嫩、
第一次笨拙学习爱人的年纪?谁又能做得完美无缺?
这份遗憾,像初春未化的雪,清澈,冰凉「倒是你,」钱明甩甩头,重新笑起来,用力拍了拍许成军的肩膀,「最近在报纸上
可是好大的声音!我在学校阅览室都能看到,跟人辩论,一套一套的,厉害啊!」
许成军也笑了,给他斟上酒:「给提前毕业做点准备。学校里有点阻力,多点成果,我老师那边压力也点。」
「我这刚大二,你要研究生毕业了!」钱明啧啧称奇,又问,「你和苏同学————怎么样?」
「还挺好的。」
许成军简单答道,没多什么。
他能感觉到钱明那一瞬的默然,或许是想起了自己的无疾而终,或许是对比之下有些怅惘。
感情的事,如人饮水。
下午,酒意微醺,两人挤在许成军少年时代那张旧木板床上,天南海北地聊,从北外的趣事到凤阳的麦田,从未来的打算到童年的糗事,仿佛又回到了钱明记忆里那些无忧无虑、心贴著心的旧时光。
最后,在残留的酒意和暖洋洋的冬日阳光里,沉沉睡去。
再睁眼,已是第二天清晨。
陆秀兰毫不客气的敲门声伴著催促响起:「两个懒虫!太阳晒屁股了!」
两人相视一笑,宿醉的微痛和昨日的深沉话题,都被这熟悉的烟火气冲淡了。
听钱明和许成军要顺道回趟许家屯看看,许晓梅立刻吵著闹著要跟去。
「我还没去过二哥下乡的地方嘞!让我去看看嘛!」
拗不过她,三人吃过早饭,坐著颠簸的「三蹦子」,一路笑著往许家屯去。
离屯子老远,就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正在修补田埂边的水渠。
是赵刚。
他比去年黑瘦了些,但精神很好,看到他们,惊喜地扔下铁锹跑了过来。
「成军!钱明!哎呀,晓梅妹子也来了!」赵刚憨厚的笑容里满是喜悦,忙不迭地把身后一个腼腆的年轻妇人拉过来,「这是我媳妇,秀芹。」
秀芹名字带著泥土味,人也确实有著这个年代乡村女性特有的朴实和怯生,穿著碎花棉袄,肚子已经明显隆起。
她红著脸跟大家打了招呼,便躲到赵刚身后。
赵刚挠著头,笑得见牙不见眼,那幸福的感觉却实实在在。
在屯子里转了一大圈,看了当年知青点的旧址,看了那片熟悉的山坡。
许成军和钱明很有默契地,谁也没主动问起那个名字。
直到在许老实家坐定,喝著滚烫的枣茶,听老队长絮叨屯里的变化时,赵刚才犹豫著,低声开了口,带著乡村人讲述他人命运时那种直白又略显残酷的口吻:「杏花啊————嫁走了!嫁到南边李庄去了。」他顿了顿,看了眼许成军和钱明,「她————命不算好。过去快一年了,肚子一直没个动静。婆家那边————闲话多。前一阵子,她男人帮人修房子,从梁上摔下来,瘸了条腿。唉————」
话没再下去,但意思都在那一声叹息里了。
一个没有孩子、丈夫又残疾的年轻媳妇,在八十年代初的皖北农村,日子会是什么光景,可想而知。
屋里一时静默。
窗外的风掠过光秃秃的枝丫,发出呜鸣的声响。
许成军望著杯中浮沉的枣子,时代的洪流滚滚向前,载著像他、像钱明这样抓住了机遇的人奔向更广阔的天地,却也无声地冲刷著像杏花这样,被土地和传统牢牢吸附的命运。
他们都在时间里改变了模样,只是,方向早已不同。
离开许家屯时,夕阳把每个人的影子拉得很长。
钱明拍了拍许成军的肩膀,什么也没。
许晓梅似乎也感受到了气氛的凝重,安静地跟在一旁。
他拖赵刚又给杏花送去一百块钱和一封信。
言简意赅,没有半点叙旧,只是给了点在这个年代还算光明的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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