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4章 反向索赔(1/2)
米勒当天夜里便把修改后的材料递进了慕尼黑一院。
七天后,第七民事庭。
法庭不大,两排胡桃木长桌相对摆放,中间隔了不到五米。
左边坐着许盈和米勒律所的四名律师,右边是dispyre的代理律师团。
为首的韦伯年近五十,头顶已经秃了大半,在慕尼黑知识产权圈从业多年。
韦伯身后还坐着两个棒子国人,西装笔挺。
许盈看了眼两人,侧头跟米勒低声交代了几句。
审判长施密特翻开卷宗。
“本庭先审理dispybh诉大米科技有限公司专利侵权案,争议事项为此前签发的临时禁令是否继续维持。”
“原告先陈述。”
韦伯站起身,将笔记本电脑接上投影。
“审判长,dispyre持有欧洲专利Epb1,该专利保护显示面板驱动Ic的特定排列方式,大米5所搭载的京东方灵珑屏,已经落入该专利权利要求1至3的保护范围。”
屏幕上出现一张灵珑屏拆解图。
“涉案产品的驱动Ic采用双列交错排布,间距为0.35毫米,与权利要求2记载的‘间距为0.3至0.4毫米的交错排列’相符……”
韦伯讲了二十分钟,从专利文本说到拆解数据,每一处比对都配了图表。
许盈在笔记本上默默记着。
等韦伯坐下,施密特转向被告席。
许盈起身,从文件夹里抽出一份材料。
“审判长,原告引用的Epb1,申请日为2013年11月,授权日为2015年6月。”
“诺记技术基金名下的Epb1,申请日为2001年9月,授权日为2004年3月。”
两份专利的权利要求页被投到屏幕上。
“原告反复强调0.35毫米,却没有对权利要求中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完成举证,专利侵权不能只截取一个参数,更不能把一个参数相同,直接等同于整项权利要求相同。”
许盈翻到后面的附图。
“Epb1的权利要求4和对应实施例,早已公开驱动Ic双列交错排布、相同间距区间和排列角度。”
“原告的专利把旧专利实施例中的参数单独摘出,又写进新的权利要求,并未说明这种缩窄取得了什么新的技术效果。”
“原告若坚持仅凭0.35毫米便能主张侵权,就得先回答一个问题,这项权利要求能不能经得住在先专利审查。”
韦伯站起身,“欧洲专利局已经授予专利权,不能只凭申请日期较早,便否定后一项专利的效力。两件专利在参数选取和排列角度上存在区别。”
“所以我们已经向联邦专利法院提起无效诉讼。”许盈把受理文件交给法庭。
“今天要审的是临时禁令,在专利效力存在实质争议,侵权比对又不完整的情况下,原告无权继续扣押大米的产品。”
她又取出一份公司登记文件。
“dispyre成立于2015年4月,注册资本两万五千欧元,登记地址是慕尼黑郊区一栋民宅,公司没有研发人员,没有实验室,也拿不出技术开发记录。”
“它名下仅有的资产,是从StelrIp受让的七项欧洲专利。”
屏幕上的股权关系图展开。
“StelrIp的大股东,是在开曼群岛注册的horizourescapital。”
“经过三层股权穿透,实际控制链条最终指向三颗星电子株式会社战略投资部。”
施密特放下笔,看向原告席。
韦伯身后的两个棒子国人交换了一下眼色。
“公司关联关系本身不能决定专利是否有效。”许盈继续说道,“但它会影响临时禁令的紧迫性、利益衡量和担保安排,原告申请单方禁令时,对这层关系只字未提。”
“三颗星先把专利放进壳公司,再让壳公司冲着竞争对手的新机申请禁令。”
“至少在临时程序里,原告不能靠隐瞒关联关系占据程序优势。”
施密特翻完登记材料,“原告方,对专利有效性争议和股权材料有什么回应?”
韦伯合上面前的文件,“股权关系与侵权比对无关,至于在先专利,我们需要与专利权人核实技术差异,并补交书面意见。”
施密特敲了敲木槌:“法庭休庭二十分钟。”
二十分钟后,施密特回到审判席后,宣读裁定。
“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涉案产品具备权利要求中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被告提交的在先专利材料,也使涉案专利的稳定性受到实质质疑。”
“本庭无权在临时程序中宣告专利无效,但原告尚未达到维持临时禁令所需的证明标准。”
“原临时禁令当日撤销,相关扣押措施一并解除,费用由原告承担。”
韦伯站起身,“审判长,原告申请暂缓执行,以便提交补充材料。”
“驳回。”
施密特合上卷宗。
短暂休庭后,法庭审理当天排定的另一起案件。
原告是诺记技术基金,被告是三颗星电子欧洲有限公司。
刚才坐在旁听席上的两个棒子国人坐到了右侧当事人席,韦伯仍担任代理律师。
米勒提交了三项核心专利的权属文件、技术比对报告、样品检测结果和欧洲销售数据。
“三颗星电子欧洲有限公司自2014年起,在欧洲市场销售采用涉案封装工艺的AoLEd屏幕和终端产品。”
“诺记技术基金的许可台账中,没有三颗星的名字,被告也未能提交仍在有效期内的授权合同。”
韦伯主张三颗星曾通过供应链取得许可,同时对损失计算方式提出异议。
施密特看完双方材料,给出了法庭意见。
“根据现有证据,三项专利的权属链条完整,被告销售的多款屏幕和终端产品落入保护范围。”
“被告所称的供应链许可,目前没有合同文本支持。”
“如果被告不能补交有效授权文件,本庭将对涉案产品签发临时禁令,损害赔偿数额留待本案程序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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