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三百多万两银子(1/2)
老通译愣了一下,还是把话译了。
林邑王子歪着头看了冯仁好一会儿,然后摊了摊手,说了句什么,又笑了。
老通译松了口气,躬身道:“殿下说,冯大人是条汉子。他不买了。”
冯仁点了点头,重新端起酒盏,转身回到主桌前,在主位上坐下。
“诸位。”冯仁开口,“方才看了舞,问了价,该办正事了。”
他抬手指了指身后那一排展示架,架上陈列的各色绸缎在灯烛下泛着温润的光泽.
“今日请诸位来,不是为了喝酒,是为了看货。”
马克西姆坐在主桌右侧,他伸手拿起面前那匹靛青色暗花绸的边角料,在指腹间捻了捻。
“冯大人,方才你说今日是来谈生意的,那我们就按生意的规矩来。请冯大人开个底价。”
冯仁摇头,“这位大人说话在理,但是既然是生意,那也要先让大家看看货嘛。
总不能看了外边不好的,就把里边好的忽略了,您说是不是?”
冯仁伸手示意,两名伙计抬着一个蒙着红绸的架子走到堂中。
红绸揭开,架子上挂着的不是寻常绸缎,而是一匹在日光下泛着淡金色光泽的素绉。
那光泽不刺眼,却像是把午后的阳光揉碎了织进了丝里,随着伙计缓缓转动架子,光泽流转,忽明忽暗。
满堂的商贾都站了起来。
大食正使阿卜杜拉扶案向前探出半个身子,倭国遣唐使阿倍仲麻吕端着酒盏的手悬在半空。
马克西姆那双见惯了拜占庭宫廷珍宝的眼睛头一回露出惊色。
他见过波斯的织金锦,见过埃及的亚麻薄纱,见过罗马的紫染绸。
唯独没见过这种不靠金线、不靠重染、却自己会发光的东西。
“这匹绸缎叫做流光缎。”冯仁走到架子前,“不是织进去的金线,是丝。
缫丝的时候用了一种特殊的药水浸泡,蚕丝本身就带了光泽。”
阿卜杜拉第一个开口,“不在昂贵的金线,只是工艺上的精益求精。”
冯仁点头,指着他看向周围的人,“这位懂行。”
他让伙计把架子转了个角度。
缎面在烛光下又换了种光泽,方才还是淡金,此刻却泛出一层若有若无的月白。
满堂商贾的呼吸都轻了几分。
林邑王子从座位上站起来,想伸手去摸,指尖快触到缎面时又缩了回去,回头叽里咕噜问了一串。
老通译连忙译道:“殿下问,这缎子沾不沾手?
南洋湿热,寻常绸缎运过去,不到半年就泛潮发霉,长了霉斑便卖不出价了。”
冯仁没有直接答话,从伙计手里接过一盏温茶,揭开盏盖,将茶水泼在缎面上。
茶汤在缎面上凝成水珠,骨碌碌滚下去,缎面半点湿痕都没留。
他把茶盏搁回托盘,用指节敲了敲缎面:“南洋的潮、波斯的沙、罗马的海风,都沾不上去。
这缎子缫丝时用药水浸过,水泼不进,尘沾不上,霉长不出。”
林邑王子的眼睛亮了。
他转过身,对身后的随从叽里咕噜说了一长串。
老通译译得磕磕巴巴:“殿下说,这个缎子,他要订一整船。价钱随冯大人开。”
“诸位。”冯仁开口,“货看过了,接下来该谈价了。谈价之前,我先说几条规矩。”
他竖起一根手指。“第一条,流光缎的织法是大唐的独门手艺,产量有限。
今年只出三千匹,多一匹也没有。”
席间响起一阵交头接耳的骚动。
三千匹,听着不少,可分到这么多国家头上,狼多肉少。
已经有人在心算自己带来的银子能抢下多少匹了。
冯仁竖起第二根手指。“第二条,价高者得。
今日各国使团把要订的数量和单价写在帖子上,封好了交给鸿胪寺。
三日之后,鸿胪寺会同户部开帖,按价排序,价高者先拿货,拿完为止。”
他顿了顿,竖起第三根手指。
“第三条,也是最重要的一条。大唐的丝绸卖到贵国,贵国的商贾怎么卖、卖多少银子,大唐管不着。
但有一条!不准转卖给突厥人,不准转卖给吐蕃人。
谁转卖,大唐就断了谁的货。
这一条,写进契约里,签字画押,违者罚没全部货款。”
这话一出口,大食正使阿卜杜拉的眉头微微皱了一下。
大食与突厥之间隔着广袤的草原,商路通畅,如果真能把这批丝绸转卖到突厥,利润至少翻三倍。
可他抬起头,正对上冯仁的目光,那目光里没有威胁,也没有警告。
只有一种做生意做到老的人才有的平淡,我把规矩撂在这儿,守不守是你的事,后果你自己掂量。
阿卜杜拉把到嘴边的话咽回去了。
他是个老商人,老商人最懂得一件事。
规矩虽然碍事,但没规矩的买卖,最后谁也赚不到钱。
冯仁说完那三条规矩,没有立刻坐下,而是从袖中摸出那张早已拟好的契约范本,搁在主桌正中。
满堂商贾的目光都钉在那张纸上。
倭国遣唐使阿倍仲麻吕第一个站起来。
从随行通译手里接过笔,在帖子上写了几个字,折好,双手捧到鸿胪寺卿面前的铜盘里。
有人带了头,余下的人便不再犹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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