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7章 党争(十)(2/2)
郭海瑞回到城北那条小胡同时,天已经黑透了,巷子里没有灯,只有两边院墙里偶尔透出几点昏黄的烛光,在青砖地上洒下模模糊糊的光斑。
他摸黑开了门,进了屋先点起桌上那盏油灯,然后从布袋里取出王敬之给的那份卷宗和自己的笔记本,在灯下又翻了一遍。
他把今日从京营士兵口中问来的情况与卷宗里的口供逐条对照,把时间线重新理了一遍——五军都督府下令、京营出发、抵达滑县、县令拒供粮草、兵部调兵三百、流寇合流、柳博安战死、核验官辱尸、士兵打人、李邦华上疏、一个半月无音信、林森敲登闻鼓,一条线清清楚楚地串下来,中间的每一环都有相应的人证或物证来对应。
他又把户部底册与誊本的比对结果记在纸边,标注了日期和库房编号,这才合上卷宗,吹灭油灯,躺到床上去。
第二天一早,郭海瑞照常天不亮便起了身,煮了碗稀粥就着咸菜吃了,便步行往刑部衙门去。
五月的清晨已经有了暑意,走到半路时后背便洇出一层薄汗。
他到值房时,本司的周经历还没来,两个书办倒是到了,正拿着扫帚打扫屋子,郭海瑞和他们点了点头,走到自己的桌前坐下,他从布袋里取出京营告状案的卷宗,翻到昨日从京营问来的口供记录,又看了一遍,然后在桌上铺开一张空白的奏疏纸,提起笔来,开始研墨。
案件查到这个地步,有两处关节必须往下追,而这两处都卡在两个人身上:一个是兵部武选司的原主事张允中,现调太仆寺寺丞,此人便是当初被派去京营核验柳博安尸体的官员,他为何要在核验报告上写下“投敌或失踪”的结论,这是整个案子里最蹊跷的一环,必须当面问清楚;另一个是北直隶大名府滑县的县令邓必杰,户部底册上白纸黑字记着滑县常平仓和社仓共存粮一千石,可京营到后他却说拿不出粮食,这中间的缺口到底是被谁吞了,还是从根子上就是虚报,也得从他嘴里掏出来。
但这两人,他都不能直接去问。
郭海瑞在地方上做了十几年官,对大明律里那些关于审问官员的规定烂熟于心。
按律载,凡京官及在外五品以上官员,若涉入案件,审案者必须先行上奏,待内阁批覆后方可传唤审问,若未经奏准便私下审问,审案之人便要背上“通供”的嫌疑,轻则罚俸,重则罢职。
张允中如今虽只是个从六品的太仆寺寺丞,但太仆寺是京官,按例便在此条约束之内。
邓必杰虽是外官,但大名府是北直隶地界,滑县县令好歹也是个正七品的职衔,且此案牵扯地方行政,按理也当先奏后审。
郭海瑞在京中毫无根基,既没有靠山可以倚仗,也没有同僚可以疏通,若贸然坏了规矩,不等案子查完,他自己便先被人弹劾了。
他提起笔来,在奏疏上将案件来龙去脉简要陈述了一遍,后半段则是他的请求:此案中兵部武选司原主事、现太仆寺寺丞张允中,以及北直隶大名府滑县县令邓必杰,二人均与案情有直接干系,恳请内阁批准,准予刑部传唤审问。
写完之后,他又从头到尾看了一遍,确认没有疏漏之处,才在末尾签上自己的名字和日期。
按规矩,刑部主事的上奏须经本司郎中过目,再由郎中转呈堂官。
胡学义接过奏疏时看了一遍,没什么异议,便签了字,让郭海瑞自行送到堂官那里去。
郭海瑞又跑了一趟郑三俊的值房,老尚书正在看一份秋审的册子,见他进来,接过去扫了两眼,点头道:“该问的就问,程序上的事别让人挑了毛病去。”便提笔批了准转内阁四个字,让书办送往内阁值房。
这一圈跑下来,已经快到了午时,郭海瑞回到自己的值房,桌上又堆了几份新送来的日常公文。
郭海瑞摇头苦笑:“安得浮生半日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