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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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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还要把“卖惨”之学生试卷拿出。

但凡在文章内写了“出身辛苦门第,家境如何如何,双亲祖父母如何如何”的,一律送到提调官主考官手中。

等他们两人点头,便把此类学生直接赶出考场。

为何有这种规定。

自然是前朝,乃至开朝前几年,有学生卖惨成功啊。

所以这也算考试规定之一,学生们都明白。

誊录官用的是朱笔,故而最后的试卷也称之朱卷。

等到乡试结束,学生们出了贡院。

最后负责阅卷的同考官们,看的便是朱卷。

其中流程之繁琐,只为一个目的。

选贤任能。

世人讲科举二字,听着简单。

但无论考生本人,还是负责组织科举的朝廷和官员。

都为此付出巨大努力。

或许其中关节有些问题。

但确实是在朝圣贤书里面说的。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任能。

而每朝每代,都像中庸考题上所写,每个朝廷,都在对选贤任能的规则进行探索。

用现代的话来说,那就是不停的打补丁。

与此同时,所有人都希望选出一个贤能的,能够治理国家的君子。

宋溪拿到第二场考试的题目。

这次没有出什么幺蛾子。

因试论一道,诏、诰、表、各一道,判词五条,这些考题都有定式。

皇帝自己也知道第一场时耽误时间,让很多大臣不满。

故而这次只摆摆手,当做看过了。

宋溪之前看过袁黄的其他书,就是写《心鹄》的作者。

他也写过关于判词的书。

大意是说:“有辩论格、有诘难格、有问答格、有问结。”“略知律意,便可用事去填。”

此时的律,指的是本朝律法。

乡试可以说是选官的考试。

所有学生都要通晓律法。

不过以科举不重视后两场的惯例。

多数考生对律法研究并不深。

胡乱判决的也有。

毕竟只要“略知律意”即可。

在现代看来,这自然不妥当。

都要当官的人,以后要坐堂拿印的,怎么可以不了解这些。

可之前也说过,圣贤书是以道德来要求人,故而对律法颇为轻视。

宋溪对此自然不认同,以道德为标准来要求自己,自然可以。

但作为底线的律法,不能不看重。

宋溪有段时间沉迷看藏书阁各类各地官员判律,从前朝到如今的都有。

再对应文昭国律法,算是手到拈来。

这人偷盗

看看偷的是什么,偷的什么人家。

偷盗者目的如何。

这个人拐卖良家,逼良为妾,看看如何行事的,可有从犯,受害者受到何等侵害。

五条判词写完,他简直就是大判官!

好好的良家,怎么就当做妾室了。

人家读书识字,父母俱在,整日以泪洗面,人贩子太过歹毒,装作不知道她是良家的买家也恶心。

三天时间一晃而过。

估计是体验过两次连考九日。

宋溪对此并无不适,甚至完全放松下来。

到了第三场考试,也就是最后一场了。

试经、史、时务策五条。

其他题目还好。

时务策其中一题,竟然是讨论士风士气。

虽说跟明德书院的德业举业并不完全相同,但意思也差不多。

这也好理解。

时务策翻来覆去就那么几条。

多数学生都练习过的。

宋溪看了一会。

总觉得另有深意。

不管是明德书院的夫子,还是出题的考官。

全都是进士,后者还有官职。

他们是不是察觉到什么风向

又是要尊礼,又是要正清风气。

这些官员们是最敏锐的。

大概率是察觉到什么。

宋溪难免想到国子监的事。

他们梁院长跟国子监的恩恩怨怨自不用说。

还有闻淮讲过,皇亲国戚们怎么气院长的。

除此之外。

国子监在学生口中,似乎早就不怎么提起。

原本应该汇聚天底下好学生的学校,几乎形同虚设。

京城的官学都如此。

文昭国各地的官学,大概率好不到哪去。

这些事跟他暂时没什么关系,此刻多想无益。

但宋溪还是忍不住心道。

这么看来,三年前的乡试会试,乃至京城盛行养男宠的风气,都是有迹可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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