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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混进去,看那个东方神父搞什么鬼(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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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內容有些更改,乾脆放在这章前头。

还好,字数不多!

……

【叮!恭喜宿主领地有流民前来投靠,触发任务《升级建制镇》】

【任务提示:检测到宿主的平安镇並非建制镇,非建制镇无法选举或者任命镇长,设立治安官这种军事单位。

无法设立市政厅,镇財务部门,镇邮局等关键部门。

所以,请宿主將自己的小镇升级为建制镇。】

【任务要求:通过谨慎思量,给予招收之流民一个合適的保障待遇。】

【任务奖励:平安小镇升级为建制镇,气运+15。

並且,宿主获得自己领地內,镇长与治安官这些本应是美公民才能担任之职的(任命权)。】

【任务失败:无奖励】

而且他比较好奇的是,明明是海瑟薇先跟著自己,为什么她不算第一个投靠的流民

要到汉克斯说要投靠自己才被系统检测到,难道系统也重男轻女

不应该呀!

因为之前,是海瑟薇触发了给10个信眾的任务,所以系统不可能重男轻女。

就这个,把现代当成大汉的乌龙系统,奉行的也应当是大汉朝时候的风气。

汉朝哪来的重男轻女

汉朝看的只有门阀和阶级,还有实力,从来都不是男女!

人家是靠能力以及家庭来界定地位的,是男是女,又有什么关係!

想不通!

不过,任务要求似乎不难达成!

给招收的流民,一个合適的保障待遇,自己本来就打算是以工代賑。

再加上记工分,这有什么难

不过,建制镇,还有镇长以及治安官等人的任命

什么鬼

美利坚的镇长和治安官不是任命出来的好吗

好像是选举出来的,有钱人的把戏,或者会说话的,会吹牛的。

比如,林志勇就跟他解释过。

汉克斯.甘当初为什么要学演讲,可能除了上学需要之外,心里未尝不想过从政。

没错,从政的必备条件就是会演讲,会说话,会吹牛。

不管能不能做得到,首先你得把牛给吹出去,让老百姓知道,他们选自己当镇长、当州长、当市长,当总统是对的。

治安官也是一样,最起码有些小镇的治安官,也是选出来的。

当然,也有的地方是任命。

什么都是民主选举,跟灾难有什么区別

陈平安的目光从系统任务奖励栏中收回,因为这个任务奖励中除了有升级成建制镇以外,还有另一个奖励是气运15。

气运15,这是多还是少

他不知道。

不过,自己身上的气运值只有二十几,再加上领地內的一百一十多,加起来就变成了领地內的气运之子。

最重要的是,当初从加州牧身上窃取的,也只是15点气运而已。

看来这15点已经很多了。

陈平安心里琢磨著,然后,不知不觉睡著了。

他这里睡得香,可刚刚加入的汉克斯.甘,躺在床上眼睛瞪得老大。

这个地方其实挺简陋的。

没水,日常用水只能是外面水车运来,喝的也是外面运来的桶装水,还有矿泉水。

没有电,连太阳能都没有,天黑了只能睡觉,或者点蜡烛,不过现在房间里倒是有一盏用电池的檯灯。

据说,是那位东方修道士来了之后,这几天才慢慢购买的,以后会买太阳能发电装置,最起码可提供够日常用电。

这不难,只要有钱!

可就算这样,只要那位东方修道士可以保证每天充飢的圣水,以及日常使用的水。

就算没电,这一个平安镇里的18栋建筑也能住上几十个人。

毕竟当初流浪街头的时候,那破旧的帐篷里也没电,有的连帐篷都没有,別说电了。

明天要当书记员,要记录工分,那位东方修道士说明天会跟他確定记录的標准。

林志勇其实也没睡著,他也在琢磨著,记录工分要以什么为標准

谁说了算

如果只有汉克斯一个人,那以后,平安镇的人,就是汉克斯的人。

所以,这事儿不能一个人做决定。

必须得有三个人,成立一个组织部,有什么决定,一起商议。

当然,这是不用陈平安操心的事,如果是需要陈平安操心的事儿,必须以陈平安的意见为准。

因为,不管是平安镇,还是招收流浪汉,又或者是记工分,都是为了陈平安救助流浪汉积攒功德的目的。

为了让他能够成事儿,修出点仙气儿,一人得道鸡犬升天,陈平安练出名堂了,那我林志勇踏上仙途还远吗

说句实话,如果能修仙,人间的富贵荣华算个屁啊!

功名利禄,只是浮云!

所以,他心里不会有什么齷齪,或者什么小心思,一切都只为了给陈平安攒功德让路。

太平道,符水!

美利坚有百万流浪汉,陈平安只要走对了路,再造百万黄巾信徒不难!

一想到东汉末年,天公將军张角,呼风唤雨,撒豆成兵,挥手成阵,驾雾腾云,以及召唤黄巾力士等等神奇手段。

作为一个东方人,林志勇光是想想就流口水,在床上辗转了好久,才沉沉睡去。

至於海瑟薇,就不是一个心里能装事儿的人,18岁的年纪,沾床没多久就睡著了。

他们在这里睡得喷香。

在洛杉磯城区来平安镇的路上,有很多人在公路边摸黑行进,饿著肚子,渴著嗓子。

可以有不少人卷著毯子或者纸皮躺到远离公路的边上,打算天亮了,再走。

第2天。

陈平安一觉醒来,发现他们仨比自己起的还早。

已经在小酒馆里,给成功到达的几人到符水补充体能,以及长途跋涉的体液消耗了。

“有人到了”

陈平安惊讶的问:“这么快啊”

林志勇点头:“確实很快,我以为到中午才会有人到呢!

毕竟,60公里就算不远,可正常人走一天,还是要的。”

林志勇说的没错!

60公里,流浪汉们走一整天还是要的。

因为,流浪街头久了身体瘦弱是常態,也是必然,徒步行走时速也不过三四公里,或者四五公里。

不眠不休的走十几个小时,是能够走到的。

可他们是人,而且是流浪街头,饥寒交迫了很长时间,身体虚弱的厉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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