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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二章 他的捧杀阶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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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是现在。”陆今安的眼睛在灯光的映照下,像是藏了两粒繁星。

谢挽音只在里面看见了自己。

“我一直忘了告诉你,我今天没有吃饱……所以这位美丽的小姐,你有没有兴趣请我吃个宵夜,碰巧我就知道附近有一家非常好吃的海鲜面。”

“好,我今天先请一次小食,后面再补一个正式的。”谢挽音忍不住笑了:“听说总裁们都有三大爱好,胃痛,醉酒,挑食。”

“像你这样饮食不规律,可能会是胃痛的前兆哦。”

陆今安已经熟练的拿出小披风,围在了谢挽音的脖子上:“首先我做过医生,其次,我很爱惜自己。这些事情应该不会出现在我身上。”

“因为我想长长久久的陪伴心爱之人,所以我每时每刻都会提醒自己,要让自己健康一点,再健康一点,这样就可以一直照顾她了。”

谢挽音被那双明亮的眼睛迷了心神,费了好大的功夫才转移了话题,她只觉得自己的手心都出汗了。

“学长我们走吧,再晚一点,海鲜面也许会关门吧……”

……

B12号楼,408寝室。闹钟指上了十一点。

熄灯后的寝室里弥漫着牙膏味,上铺的弹簧嘎吱了一声,有人翻了个身。

谢明于在被窝里把手机亮度调到最低,眯着眼看屏幕。

他的私信列表已经从今天下午的五十三个,涨到了六十一个。

最新申请加好友的那个,头像是只白色的布偶猫,昵称叫“明明的小棉袄”。

个人简介写的是:我只是一个普通女大学生,但是我被明明哥哥的真实打动了。

谢明于反复看了“被明明哥哥的真实打动了”这句话,一时间感动不已。

他点了通过。

对方秒回:

「哥哥你终于通过我了呜呜呜!我等了好久好久!」

谢明于的手指飞快敲了起来:

「小姐姐别哭啊!哥哥不是故意的,今天太忙了,训练了一整天,累死了哈哈。你是大学生?学什么的?」

「学播音的!我特别崇拜那种有勇气站在舞台上的人!」

「那你找对人了,」谢明于嘴角的弧度已经控制不住了。

「以后看我就行了,保证让你大开眼界。」

他发完这句话,又觉得语气不够有范儿,撤回了,改成:

「以后,你会在屏幕上看到不一样的谢明于。」

对方发了一串感叹号和爱心。

谢明于把手机贴在胸口上,深吸一口气。

他知道了。

这叫做粉丝效应。

只要他能坚持下去,他这种“争议性人物”,反而是最容易出圈的那一种,先让人骂,再让人好奇,最后让人改观。

综艺节目不都是这么玩的吗?

第一集是丑角,第二集是反派,第三集来个大反转,让所有人刮目相看!

到时候阿尧算什么?

阿尧不过就是个跳舞跳得好一点的素人罢了,长得好看又怎么样,观众最终记住的,永远是“有故事”的那个人。

他就是那个有故事的人。

他活了二十四年,全是故事,对呀,自己应该写一些回忆录什么的,等出名之后再找几个出版社帮自己包装一下。

谢明于翻了个身,把脸埋在枕头里,肩膀无声地抖了几下,闷闷地笑了出来,全然忘记了,中考的时候作文一起考了15分。

下铺的室友嫌弃他笑得太震动了,敲了敲床柱。

“哥们儿,咱们还在录像呢,你可别这样啊,我害怕。”

谢明宇憋住笑容翻了个白眼,关掉手机,睡觉了。

……

次日清晨。

起床铃响了,训练进入第四天。

谢明于从床上爬起来的时候,全身都僵了。

昨天那两百个俯卧撑的后劲上来了,胳膊一使劲,肌肉就疼得要命。他费了好大劲才把衣服套上,裤子拉到一半,大腿根抽了一下筋,疼得他差点叫出来。

他没吭声。

因为摄像头还在。

而且,他昨晚想明白了一件事。

他的开始搞人设了。

那些粉丝喜欢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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