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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建政立制(中)(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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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枢改制的诏书,三日后颁下。

首先是三省

中书、门下两省合署办公,这是为了提高决策效率,但门下省仍保留审议权。

尚书省统六部,承行政令。(唐宋六部只是尚书省下辖执行部门,这和明代是不同的)

门下给事中保留封驳之权,凡与成法相违的诏命,可以封还重议,所据须附在文书中。

军情急迫的特旨,可以先行办理,事后审覆与留案照旧。

萧顷所掌御史台得独立奏劾,刑部负责核罪与刑律,不过朝廷初设,为了提高效率,没有再另设大理寺,刑部直接管了审案,三司会审也就暂且只有两司。

监察与定罪各有程序,御史上疏也须对所陈之事负责。

两省合署,取的是后世宋人中书门下合议的办法,枢密另掌军事,构成文武两个议政中枢。

它保留了唐朝中枢的基本分工,减少公文在不同官署之间往返的拖延,又使议政的人能够及时听见审覆意见。

这一套框架,从凉国的一府、两司、六曹发展而来。

亲事府的议政职能移入中书门下,六曹升为六部,侍从左司的制诰与典籍事务并入翰林、馆阁,侍从右司转为银台司。

旧有部门的经验与人员得以承接,权责则按朝廷规模重新划分。

尚书令、侍中、中书令暂缺。

敬翔、陆扆、李振、韦庄皆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实掌相权。

对于新的官制,李业和敬翔等人商议后,共同的看法就是——官品要贵、要简。

简单来,中唐以来,为了平息藩镇之乱,拉拢各路军阀,大唐的官职乱得早不成样了。

后世都宋代官制复杂,其实即使因为承袭自晚唐五代。

乱也就算了,而且还滥封,全国上下,名义上的宰相,也就是中书令、侍中、门下侍郎之类,没有一百也有八十。

基本上只要是个节度使,就有宰相加衔。

细化到中枢部门和地方行政也是。

比如,按照常理,管钱的是户部尚书对吧?但从中唐开始,皇帝和宦官们互相争夺财权,往往从其他部门调官员判度支司,于是久而久之,原本只是户部下辖部门的度支司反而成了财政部,户部尚书反而成了虚职!

其他各部也是同样情况,比如科举不归礼部管,而是归太常院,官员升调不归吏部管,归审官院,如此种种。

若只是换个部门也就罢了,关键是这些部门权力没了,但编制却在!

反正就是越改越复杂。

对此,李业全部一刀切。

什么差遣、权知、权判,此后一概废止。

事权统归尚书省,尚书事权统归六部!

制度到人事上,每一个位置都有分量。

敬翔任左仆射,总判尚书省。陆扆任右仆射,同掌省务,重点参与六部承行与考课。

两位仆射共同统省,重大争议由中书门下会议。

各道事务照同一制度呈报,省权集中在朝廷。

李振任中书侍郎,主持草制诏命与议政。

他进入李业麾下以后又参与过征战与整军,知道一条政令发出去,会在

李业需要他的果断任事。

韦庄任门下侍郎,主持审覆,两人共同署事,先将分歧放在朝廷内部议清。

这四人都各有来历,互有制衡。

于六部,正式任命依次列出。

吏部尚书崔舣,侍郎王锴。

户部尚书孙胜。

礼部尚书杨尧臣。

兵部尚书敬翔暂兼。

刑部尚书韩群。

工部尚书赵瑜。

这六个位置,把李业麾下几种不同的根基都接了进来。

崔舣是名门子弟,也是秦王妻兄,治理陇右多年,手里有实绩,在士族之中又有天然的信用。

让他掌吏部,可以吸纳旧朝士人,也能使原先观望的家族看见入朝的道路。

王锴则出身寒门,曾在王铎幕府任职,后来随王建一同进入李业体系,在宥州做过筑城、编户与地方治理,是寒门士子的代表。

两人同掌铨选,吏部的眼光便能更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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