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一秒鐘(1/2)
第三十一章:一秒鐘
蘭靜夷捂緊口袋,死活不讓淩霜把瓜子花生放進去。
淩霜放棄了,要是遇上白津誠那樣的人,倒好說,面對那樣的人,她是能狠下心的,可面對蘭靜夷這樣的,有點手足無措。
“不說別的了,你說要和斯元結婚,你喜歡他嗎?你要是真喜歡上她了,我可以讓步。”淩霜咬咬牙說着,大早上天氣冷,她說話一直冒白氣,她甚至覺得自己呼出的白氣都在顫抖。
“我喜不喜歡他重要嗎?淩霜,我要說我願意和他結婚,我想和他結婚,主動權是不是在我這裏?”蘭靜夷也不示弱,淩霜沒話說。她又加了一句,“算了,得饒人處且饒人,我給你三天的時間,你和你父母說,你和斯元好上了,你們倆愛彼此愛得忘乎所以,再讓你媽把這件事告訴我媽,那我放手,我再也不提這件事。我這樣做不過分吧,當初兩家父母正兒八經商量的事情,我就希望他們也正兒八經告訴我這事就行了。”蘭靜夷拿準了淩霜不敢把這件事告訴父母,多難為情啊。即使要告訴,也得脫層皮。
“靜夷,三個月時間行不行,我這人做什麽都沒有勇氣,三個月時間,我攢一攢勇氣,我把這事告訴父母。還有,你覺得我對不起你的地方,我向你道歉。”淩霜确實不敢向父母說這事,也許只有攢到三百元錢,才有一些底氣和父母攤牌。
但是攢到三百塊錢,實在難度太大了,除非是發了一筆橫財。
“一個月,一個月的時間。這之後,我不想再和這件事有任何糾葛。”蘭靜夷又說了。她只當淩霜真的是要鼓足勇氣說這件事,沒想到她一直在盤算攢錢的事情。
冬日早晨天氣寒冷,淩霜的鼻子凍得通紅,一陣風吹過去,眼睛也被風帶出一點淚來,她沒說話,算是默認,又是心裏委屈。她站在那一動不動,一是因為冷,二是因為稍微一動,袋子裏裝的瓜子和花生就嘩啦啦響,像是在炫耀一樣。靜夷剛剛哭過了,眼角還帶着淚痕。
“好!靜夷。”這件事,不管怎樣,是到了捅破窗戶紙的地步了,她知道那些花生瓜子塞不到靜夷的袋子裏,乾脆把整個裝乾果的袋子塞到她手上,急忙跑開了。
斯元和淩霜為了多見面,回來的次數多了。
兩個人總是還沒分別,就在想着下一次見面的時間了。從斯元上班的棉紡廠到西安,幾十公裏,有客車也有火車,而且這些車營運的時間都在白天,對于大部分人是很适合的,不過斯元為了省錢,習慣坐晚上的市郊火車,每次可以省五毛錢。關鍵是還不太浪費時間,下了班去工廠的澡堂子洗個澡吃個飯,再坐車,回到西安往往十點十一點了。
第二天早上,再趕最早的車再去工廠。
在棉紡廠扛大包是個特別費力氣的活,況且他業餘時間又在附近找了別的零工來賺錢,每天站着也能睡着,不過斯元這幾天精神還行。棉紡廠有個外地員工因為意外去世,廠裏不能私自火化,得等到幾百公裏外的親人過來,屍體按照習俗簡單穿戴之後放在棉紡廠的一個倉庫裏,為了防止有什麽意外,得找個人徹夜守着倉庫看屍體,不僅給予一點報酬,第二天白班的工作也可以免去。
廠長把任務布置了下去,沒人敢去。
除了斯元,能額外掙錢還能休息,不過就是跟着屍體待在一個房間裏,他是無神論者,也就是和死人一起睡覺,他告訴自己不要害怕,城裏到處是古墓哪裏沒有死人。正因為如此,這幾天白天晚上都休息好了,所以才有精力回城找淩霜。
淩霜這天晚上在火車站等斯元,她懷裏懷揣了一小塊烤紅薯,又有從糕點廠偷拿的幾個蓼花糖,棉紡廠的夥食她不知道怎麽樣,但是他知道斯元最近肯定在節衣縮食攢錢。除了食堂,他肯定別的東西都不舍得買。她也舍不得買,如果放以前,她肯定要拉着斯元去東大街的甜食店,吃一碗熱熱的黑芝麻元宵,或者是雞蛋醪糟,最重要的是可以坐在店裏慢慢吃,風刮不到,雨淋不到。不過這些要花五毛錢,如果去吃這些,那斯元坐車的錢就白省了。
斯元下了火車,兩個人一起往家的方向走,末班車還有,不過為了省錢,走幾站路就可以到家。而且因為一起走路,根本不會覺得時間過得快,總想着時間慢一些。冬天過了晚上七八點,除了少數還營業的店鋪,大街上人極少,正是兩個人一起說話的好時光。
兩個人裹得嚴嚴實實,斯元讓淩霜把手伸到他的口袋裏,他下車前,已經把口袋捂得熱熱的了,他的衣服算是棉紡廠冬日的工裝,做工精細,口袋裏是加了絨的布,摸起來軟軟的。淩霜把手伸進去,過了一會發現斯元露在外面的手凍得通紅,她要換他的手進去,兩個人為了避嫌,都只暖到了彼此的手留在衣服口袋裏的餘溫。
“我剛和死人一起待了幾天?害不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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