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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凡共護,法則立約(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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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主/公共靈脈及富靈區域:指那些不直接歸屬于特定凡民村落或妖族部落,或雖然地處其附近但規模遠超其需求且具有區域乃至跨區域影響的靈脈靈泉礦脈等。其主權屬于天地,管理權與使用權由仙凡妖共護理事會統籌。按照養護貢獻優先、需求合理、能力匹配、協商一致的原則,面向所有遵守《共護法則》的勢力與個人開放申請使用,并收取一定的靈脈養護公基金。】【備注4】

【責任劃分與共護機制:

凡民責任:守護凡脈,合理利用地力,維護村落及周邊環境穩定,配合進行基礎的地脈監測與數據收集。有權拒絕任何損害凡脈的行為,并可向共護理事會申訴。

妖族責任:守護領地生态平衡,養護山林水澤靈脈,維系特定區域的生物多樣性。有義務控制領地內可能外溢危害周邊的妖獸,并與外界合作處理突發妖災,如獸潮。

修士責任:以其對天地法則的更深理解與更強能力,承擔區域乃至更大範圍的天地靈息平衡維護、災害預警與防治、跨界糾紛調解輔助、以及《共護法則》的捍衛與執行等護道者角色。同時,有義務向凡民、妖族傳授基礎的環境養護、災害應對知識,并尊重其主權與選擇。】【備注5】

【監督、仲裁與執行機構:

設立常設的仙凡妖共護理事會,作為《共護法則》的最高監督,仲裁與協調機構。

席位構成:理事會席位固定為三方均等,即仙門代表席位、妖族聯盟代表席位、凡民代表聯盟席位各占三分之一。确保任何一方無法單獨主導決議。

議事規則:重大事項需三方代表均過半數同意方可生效。日常事務可由輪值主席處理。

下設機構:設立靈脈勘察登記司、養護監察司、糾紛仲裁庭、公基金管理處等專職部門,工作人員由三方共同選派或公開招聘,确保專業與中立。

執行力量:組建共護執法隊,人員由三方志願者或推薦者組成,接受共護會統一指揮,負責巡查,制止違□□護法則》的行為,并在必要時請求相關勢力協助執行。】【備注6】

【争議解決與罰則:

明确糾紛解決層級:先由當事方協商;協商不成,由當地共護會分支機構或德高望重者調解;調解無效,提交共護會仲裁庭裁決。裁決具有強制力。

對違反法則的任何方,視情節輕重,處以警告、罰款、限制或取消靈脈使用權、公示譴責、乃至由共護會授權采取必要強制措施如驅逐封印修為等。罰則對仙、凡、妖一體适用,無有偏袒。】【備注7】

這份經過千錘百煉的《仙、凡、妖共護法則》草案,最終被提交大會全體表決時,地母神祠前,一片莊嚴肅穆。

葉聽竹代表起草委員會,最後一次宣讀法則總綱:“……故立此法,旨在定分止争,共護靈源。使凡民得享地母滋養,安居樂業;妖族得守祖靈之地,繁衍生息;修士得循天道,護持平衡,各取所需而不逾矩。天地靈息,循環往複,取之用之,必懷敬畏養護之心。三方協力,監察互督,則靈脈長青,生生不息。”

“現在,請諸位代表,行使手中之權,決定此法之命運,是為這方天地,立下萬世太平之基,還是……”

“表決開始!”

一枚枚代表各自身份與立場的表決玉符,帶着沉重希冀,投入象征天地公器的鼎中。

計票過程漫長安靜,所有人的心都懸着,終于,結果揭曉:“《仙、凡、妖共護法則》,以超過八成五壓倒性贊成票,正式通過!”

歡呼聲堪比春雷,炸響地母神祠上空,随即化為經久不息的掌聲與吶喊,許多凡民長者相擁而泣,妖族代表仰天長嘯,修士們面帶笑容,诠釋着釋然憧憬。

這一刻,仙、凡、妖三方,經歷萬年隔閡壓迫與血淚後,終于以平等姿态,共同簽訂了一份面向未來的共生契約。

它以清晰權責劃分和有效制衡機制,将靈脈共享,從口號變為可操作的現實,為護生理念奠定最堅實的物質與制度基礎。

淩嘯天、蒼岚族長、凡民代表聯盟主席,共同作為三方首簽代表,在镌刻法則全文的巨大玉碑上,烙下了各自勢力的印記。

葉聽竹、淩知岳站立人群前方,望向光芒漸盛的玉碑,心中充滿前所未有的成就感與沉甸甸的責任感,他們知道這并非終點,這是一個全新的起點。

《共護法則》的執行、磨合、完善,将是一場更為漫長複雜的考驗,但至少方向已經指明,框架已經搭建。

一個仙、凡、妖各安其所,各盡其責,共護天地靈息的嶄新時代,就此,由一紙法則,鄭重開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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