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7章 你说周正邦图什么?(2/2)
"我去找他。他还是那副温温和和的笑。他对我说:'公明,你还年轻。论文这种东西,署名不重要,重要的是知识本身得到了传播。
"
陈公明靠进椅背里,
“后来我就知道了,所谓的'七分做人',根本就是在'做人设',有九分是装出来的,真正的你,只有三分,甚至更少。”
孙策推了推眼镜,语气平稳,但目光里有一种惺惺相惜才懂的共鸣:“是啊,这个社会,势大于人。只有学会了'做人设',才能当拿工具的那个人。我从执业第三年开始,就不再相信当事人嘴里说的'我是冤枉的'了。
"
陈公明挑了挑眉。
"不是因为他们撒谎,
"孙策解释,
"是因为他们自已也分不清冤枉和委屈的边界。一百个来律所喊冤的人里,九十个是真的受了委屈——但委屈不等于没犯罪。你以为的无辜,在法律框架里可能刚好踩线;你以为的冤枉,在对方律师嘴里转一圈就变成了'合理推断'。
"
他不紧不慢地补充:
"我后来总结了一句话——真相是客观存在的,但被拿出来当证据的'真相',永远是双方律师各自裁剪过的那个版本。
"
"所以你说,”陈公明看着他,目光里多了一层确认——确认对面坐着的这个人,跟他在同一个认知纬度上。
“这个周正邦白干了五年活,不图钱,不求利——就说他图什么吧。图……图我们玛雅二十七场活动的盒饭?
"
孙策接过话头,
"今天出现了一个新的线索,那个鼎盛的人说,周正邦喝醉了,嘴里反复念一个名字——阿May。”
“你觉得她是什么人?”陈公明问。
孙策沉吟道:“这个名字一听就是女人,而且不是本名。男人喝多了喊的名字,不是亏欠,就是执念。合理推测,周正邦多半是个痴情种……”
孙策顿了顿,“陈总,您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陈公明指尖的雪茄顿了顿:“你的意思他是为了一个女人?”
他的语气沉了几分,“痴情种和亡命徒,很多时候是同义词。我处理过几个类似的案子,平时看着再老实本分的人,一旦钻了感情的牛角尖,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他看着陈公明,忽然问了一句:“陈总,您还记得一个叫柳玫玫的人吗?”
陈公明沉默两秒,开口:“当年不是给了她一百万,两清了吗?”
“柳玫玫后来死了。”
这句话落地,陈公明猛地坐直了身子。
雪茄的火星在指间明灭,他眉头拧起来,语气里带着几分不易察觉的错愕:“怎么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