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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 韩崇来谈生意(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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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四七两地回执、河九原验工式、沈砺安水程残图、嫁衣拆线图、卢广年认罪书、磨坊五十一笔并账、黑仓开验图、二百四十七死名与三百一十九笔活动表、裴峥新坟死亡签、沈砺安六十三名撤疏抄目、胡炳六份未署名笔记、石羊前营三本簿的原件与现有所有抄本。

他还要持有人各自签署不再复制、不再外送的承诺。

韩崇不要归雁公开承认账证为假,也不要沈家为永济行洗名。他只要这条证据链从今夜起停止向外生长。城中可以保留一份封存目录,不保留内容;可以说双方因粮道交易了结旧争,不必说谁无罪。

“所有账证,换十万八千斤粮、三年商路和归雁不弃城。”韩崇说,“生意归生意。签了,今夜粮就走;不签,青崖沟七十六车仍照原路等。”

沈砚白问:“你凭什么要胡炳交笔记?”

“我没权要他交。”韩崇道,“所以我的条件是,你们把能交的交给我,把不能交的人请来自己决定。少一份,粮就少一批。”

“少一份少多少?”

“谈到那一份时再定。”

他把不能强买的证言变成了一个个单独的粮价。拒绝的人依然有选择,却会知道自己的选择将被换算成全城少吃多少天。

沈棠宁问:“焦月娘和胡小满在哪里?”

韩崇看向她,第一次停了两息。

“我今日不买人。”

“我也没问你卖不卖。”

“他们不在我这六骑中,也不在青崖沟车阵。其他的,属于另一笔账。”

他没有否认知道。

这句话记入原问原答,不写成自认绑架。韩崇可能知道人的去向,也可能只知松口北柜如何处置;“另一笔账”不足以定人还活着或人在他手里。

交易不可能在一场问答里直接签完。

二十七席先判定哪些物件可以作为公共交易的讨论对象。河九原单、黑仓开验图和公共粮账抄本由多方保管,可以由27席决定是否提出交易;沈砺安残图虽已交公查验,原所有与使用边界仍须单列;嫁衣和胡炳未署名笔记不属于27席可以代交的东西。裴家新坟死亡签涉军籍与裴家姓名,也不因放在公案上就只由多数人处置。

而且,宁王手令正在军方三方封存中,韩崇的目录故意没有要它。他要的是能把借粮权与黑仓实际转运连在一起的所有东西,不是王府对外可以解释成“保边急令”的那张纸。

最后上席表态的不是“今夜立即把全部证据交给韩崇”。

表态文只写:是否接受韩崇提出的整体交换框架,允许进入逐件权属、粮价与交付条件谈判;通过门槛为二十七席中三分之二,即十八席。即便通过,也不能代替私人证言或个人所有物持有者同意,不能在谈判前就约定少一份证言便从全城粮中扣几日。

韩崇对这个表态文没有异议。

他知道只要开始谈,每个手里有东西的人就会面对城里明日断粮的目光。他甚至不需要由自己去逼胡炳、程素问或裴家。

二十七枚木牌从戌初一刻开始投入三只匣。

支持进入谈判的人并不都相信韩崇。城西代表说,明日没粮时,先断的不是韩崇的饭,而是家中没有私存的人;进谈判不等于已经交证,至少能把第一批粮的验收方法、退货条件和延误责任谈到纸上。一名军户代表则认为,归雁被列作弃城后,只靠目前这些证据也无法让都督府明日送粮,与其抱着账册饿死,不如把证据的价值先换成活人。

反对者也不都是因为不饿。边村代表问,今日若因断粮便允许永济行买回所有账证,三年承运期内只要再让归雁缺一次粮,对方就能再来买一次更重要的东西。一名商户代表指出,每日两个固定车次和仓车投入补偿会让未来新商队更难进城;所谓三年商路,可能同时是三年排他。

两名弃权者也分别写了理由。一人所代表的军户中有裴峥新坟相关家属,他不肯代替家属判死亡签能否出售;另一人与韩家有尚未结清的私粮寄存,担心自己无论支持或反对都会被解释成为私债投票。弃权不被算入支持,也不会被擦去当成没有到场。

同意进入整体交换谈判,十七票。

反对,八票。

弃权,两票。

十七票已经过半。

却离所需的十八票,还差一票。

整体交换框架未通过。

按表态前写明的规则,当夜不能只因差一票就立刻重投;除非韩崇改变交易物、数量或风险承担,否则同一份文本至少隔一日才能重议。这条防止反复投到有人因饥饿、压力或疲惫改口。

韩崇合上红木匣。他没有拿十七票声称多数已经站在自己这边,也没有白送一车粮来证明善意。青崖沟六车抽验未启动,子时前的二千四百斤不会出发。

“差一票,”他说,“那就不是生意。”

明日卯初,归雁公灶仍然无粮可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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