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名印只押七天(1/2)
主秤把“伶姝名印”推上右盘时,她先检查了自己的手账。
第一个小时记录还认得她。第二个小时的签名边缘已经泛灰,像墨水没有吃进纸纤维。商陆手机里的联系人仍显示“如旧修复店”,姓名一栏却短暂变成空白,刷新后才回来。
名印抵押尚未成立,系统已经在展示它能拿走什么。
洛七把秤盘压回去:“换一份价格。”
“你有不会落到第三个人身上的替代品?”
他没有回答。无名巷的四份见证正在逐项失效,小满衣领里的自命名只能挡住本人那一股,挡不住白契继续追索最初担保。
伶姝让商陆开启录像,把自己姓名、店址、当前时间和身体状态各说一遍。右耳仍听不见,她要求他用纸面回显,不以点头代替确认。顾芸也在场,只复述自己能够确认的内容:眼前的人替她设计过分段共价,但她不能保证以后仍认得这张脸。
确认完外部状态,伶姝才把手放到秤上。
白契强制令立即展开标准条款:名印抵押期限不限;债权人可将识别权转交合格机构;抵押期间形成的现实损失由本人承担。
“不限期不签。”伶姝说。
系统把期限改为“直至债务结清”。
“债务由十二次履行逐段支付,就不能拿一份完整名印扣到最后。”
她用自由印压住条款。掌心的白色愿印没有恢复,只有最外侧一道细光沿契纸空白移动,让被删除的字重新浮出。标准条款后面还藏着一项:若抵押人失去自我识别,债权人可以指定新持有人继续管理其姓名。
这不是保管,是转让。
伶姝没有用自由印直接抹除。每一次强制改契都会让白契塔更精确定位她。她只让隐藏条款保持可见,再把自己的条件写在旁边。
第一,抵押七日,到期自动释放,不以白契会是否认可共价登记为延长理由。
第二,名印不得出售、转让、拆分、复制或指定新持有人,只能作为持续记名能力的临时担保。
第三,每完成一项顾芸履行,名印冻结比例同步下降;未完成部分可以停止释放效果,却不能转成小满或其他人的镜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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