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下一项排产责任(2/2)
这一条很细。
但细得无法被一句「配合生产」替代。
陈砚秋在旁边补了一句:「野月可以把包材确认节点前置,所有签样文件同步给盛和项目组和工厂端,避免销售端和生产端信息不一致。」
林听晚点头。
「这条可以写进双方配合义务。」
她没有把责任全推给盛和。
她只是把每一段控制权放回对应的人手里。
谁确认设计,谁对确认时间负责。
谁代采包材,谁对采购跟催负责。
谁调整产线,谁对调整后果负责。
沈嘉树一直没说话。
到这里,他终于抬头。
「听晚。」
这个称呼一出来,会议室里有一瞬间的停顿。
沈嘉树似乎也意识到了。
他很快改口。
「林总。盛和和野月后面还有很多合作空间。排产责任可以写得清楚,但如果每一项都直接进入赔付,执行端会很紧。我们可以先设置沟通机制,真正造成损失再谈补偿。」
他的语气比许曼宁温和。
也比罗明私人一点。
试图把会议从对抗里拉回来。
林听晚看向他。
神色没有变化。
「沈总,沟通机制不能替代责任机制。」
她说。
「以前很多问题,就是因为大家相信沟通可以解决,合同里没有写清。真正出事时,沟通记录变成了各说各话。」
沈嘉树的指尖一顿。
他听得出她说的是业务。
也听得出那句话里没有任何旧情绪。
正因为没有,才更难接。
林听晚已经转回合同。
「第五,延误赔付。」
戴法务立刻抬头。
「赔付标准要谨慎。」
「当然。」
林听晚说。
「我们不要求无限赔偿。按延误原因、延误时长和影响范围设置阶梯。」
她把条款念出来。
「因盛和可控原因导致首批到仓延误的,每延误一日,按受影响批次订单金额的一定比例承担违约金;延误超过三日,野月有权要求盛和承担加急物流、替代产线切换、必要的包材重配费用;延误超过五日且影响预售履约或渠道档期的,野月有权部分取消订单并启动备选生产,盛和应退还对应未生产部分款项,并承担双方确认的直接损失。」
罗明的眉心压得很低。
「比例多少?」
「可以谈。」
林听晚说。
「但结构要进合同。不能只写双方友好协商。」
罗明看着她,半晌没有说话。
他发现林听晚始终给数字留口。
但不给原则留空。
比例可以谈。
天数可以谈。
通知时限在特殊情形下也可以调。
可锁线、通知、替代产线、包材责任、延误赔付,一个都不能消失。
许曼宁忍不住说:「林总,你这是把盛和当成你们内部供应链部门来管。」
林听晚抬眸。
「不是管。」
她说。
「是合作。」
「合作不是一方把不确定性全部留给自己,另一方把风险全部留给对方。合作是每个人对自己可控的部分负责。」
会议室里又静了下来。
这句话从第137章的数据权限、第138章的质检节点,一路延伸到现在。
资料隔离,是谁接触谁负责。
质检节点,是谁控制谁负责。
排产责任,也是一样。
罗明终于伸手,把修订稿往自己面前拉近了一点。
「锁线时间、延期通知、替代产线、包材到厂责任、延误赔付。」
他一项项重复。
「这些都进修订稿,盛和要内部评估。」
「可以。」
林听晚说。
「今天先确认结构。具体比例和时限,你们评估后回填。但不能删项。」
周敏看向罗明。
罗明没有立刻点头。
他看着屏幕上的红色修订,看着一条被重新划出来的边界。
盛和想保留弹性。
野月要的是弹性有边界。
这不是一句话能谈完的。
但从这一页开始,盛和已经不能再用「内部安排」四个字,把所有变动藏起来。
林听晚把合同翻到排产责任页,声音很稳:「继续吧,下一项,排产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