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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下一项排产责任(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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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条很细。

但细得无法被一句「配合生产」替代。

陈砚秋在旁边补了一句:「野月可以把包材确认节点前置,所有签样文件同步给盛和项目组和工厂端,避免销售端和生产端信息不一致。」

林听晚点头。

「这条可以写进双方配合义务。」

她没有把责任全推给盛和。

她只是把每一段控制权放回对应的人手里。

谁确认设计,谁对确认时间负责。

谁代采包材,谁对采购跟催负责。

谁调整产线,谁对调整后果负责。

沈嘉树一直没说话。

到这里,他终于抬头。

「听晚。」

这个称呼一出来,会议室里有一瞬间的停顿。

沈嘉树似乎也意识到了。

他很快改口。

「林总。盛和和野月后面还有很多合作空间。排产责任可以写得清楚,但如果每一项都直接进入赔付,执行端会很紧。我们可以先设置沟通机制,真正造成损失再谈补偿。」

他的语气比许曼宁温和。

也比罗明私人一点。

试图把会议从对抗里拉回来。

林听晚看向他。

神色没有变化。

「沈总,沟通机制不能替代责任机制。」

她说。

「以前很多问题,就是因为大家相信沟通可以解决,合同里没有写清。真正出事时,沟通记录变成了各说各话。」

沈嘉树的指尖一顿。

他听得出她说的是业务。

也听得出那句话里没有任何旧情绪。

正因为没有,才更难接。

林听晚已经转回合同。

「第五,延误赔付。」

戴法务立刻抬头。

「赔付标准要谨慎。」

「当然。」

林听晚说。

「我们不要求无限赔偿。按延误原因、延误时长和影响范围设置阶梯。」

她把条款念出来。

「因盛和可控原因导致首批到仓延误的,每延误一日,按受影响批次订单金额的一定比例承担违约金;延误超过三日,野月有权要求盛和承担加急物流、替代产线切换、必要的包材重配费用;延误超过五日且影响预售履约或渠道档期的,野月有权部分取消订单并启动备选生产,盛和应退还对应未生产部分款项,并承担双方确认的直接损失。」

罗明的眉心压得很低。

「比例多少?」

「可以谈。」

林听晚说。

「但结构要进合同。不能只写双方友好协商。」

罗明看着她,半晌没有说话。

他发现林听晚始终给数字留口。

但不给原则留空。

比例可以谈。

天数可以谈。

通知时限在特殊情形下也可以调。

可锁线、通知、替代产线、包材责任、延误赔付,一个都不能消失。

许曼宁忍不住说:「林总,你这是把盛和当成你们内部供应链部门来管。」

林听晚抬眸。

「不是管。」

她说。

「是合作。」

「合作不是一方把不确定性全部留给自己,另一方把风险全部留给对方。合作是每个人对自己可控的部分负责。」

会议室里又静了下来。

这句话从第137章的数据权限、第138章的质检节点,一路延伸到现在。

资料隔离,是谁接触谁负责。

质检节点,是谁控制谁负责。

排产责任,也是一样。

罗明终于伸手,把修订稿往自己面前拉近了一点。

「锁线时间、延期通知、替代产线、包材到厂责任、延误赔付。」

他一项项重复。

「这些都进修订稿,盛和要内部评估。」

「可以。」

林听晚说。

「今天先确认结构。具体比例和时限,你们评估后回填。但不能删项。」

周敏看向罗明。

罗明没有立刻点头。

他看着屏幕上的红色修订,看着一条被重新划出来的边界。

盛和想保留弹性。

野月要的是弹性有边界。

这不是一句话能谈完的。

但从这一页开始,盛和已经不能再用「内部安排」四个字,把所有变动藏起来。

林听晚把合同翻到排产责任页,声音很稳:「继续吧,下一项,排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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