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驳状(2/2)
书吏把目光移到岳秉义身上:“那便让他留下候问。夫人先回,免得旁人官署偏待谢家。”
长风的脚跟无声地转了半寸。
沈照檀没有看他,只问:“以何名目留人?”
“不过在门房坐一坐。”
“若是自愿候问,他可以等;若是不许离开,请写明以何事留人,交一纸凭信。若既不收状,也不出凭信,官署凭什么只留下状上唯一愿意到署的人?”
岳秉义把斗笠重新扣好:“我在门外等。门里肯记,我便进;想叫我没名没姓地坐进去,恕不奉陪。”
书吏本想把呈状人与证人分开,见两人都不接话,只得把手从木栏上收回。
书吏冷笑:“既要递纸,又不肯留纸,夫人究竟想怎样?”
“纸与人一同进,或一同退。”
“你这是逼官署收状?”
“不敢。”沈照檀把第二页附纸抽出,“官署可以退,只请把退的是哪一件事写清。”
她将盖有两署印记的联合复点清单摊在木栏上。
没有药方,没有私供,也没有从暗处得来的半张旧纸。清单上的字是大理寺与兵部当场共同写下的:封面旧载四纸,今实交三纸。
书吏看见自家官署的签押,没有再这纸来路不明。
沈照檀道:“承安七年的会审验结,如今仍在本案引目之中。上月两署复点,已经确认它所引卷包旧载四纸、现存三纸,缺页原因不明。今日家属不求门前断案,只问当前援引的是哪一版;当年经手人也已实名到署。”
“若仍是案由不合,请写明其中一条。”
她将正状翻到背面,空白朝上。
“其一,不收在押案家属对本案援引旧卷的补陈。”
“其二,不收实名到署的旧案经手人。”
“二者若都不是,也请写真正的退因。”
书吏的手停在砚旁。
一句“案由不合”出口,出了门便散了。可一旦在纸背,旁边又压着两署共同签押的复点清单,日后无论缺页如何解释,今日是谁把人和问题挡在门外,都会留下姓名。
他没有接笔,只道:“此人身份未明,怎能称旧案经手人?”
沈照檀答:“可以写‘自称’。”
“若是冒认呢?”
“那是核问以后该定的事。”
岳秉义接过话:“若我不是,收进去一问便知。若我是,你们今日把我赶回街上,又算什么规矩?”
书吏看向值门差役。差役握着刀鞘,显然不愿替他答。
后面等候的人已经不再催了。一个抱着契纸的老者踮脚看清了清单上的印,低声念出“四纸,三纸”。旁边人立刻扯了扯他的袖子,他便闭嘴,可那几个字已经进人群。
沈照檀没有回头借势,也没有把声音抬高。
“请经手字。”她只把笔往前推了半寸。
书吏终于拿起笔,却没有碰状纸。他另抽一张窄签,写了几字,折起后交给门内吏。
“等着。”
“状纸呢?”
“你不是不肯无凭留下吗?”他没好气道,“自己拿着。待值房示下,再收不收。”
这仍不是受理。
正状没有越过木栏,岳秉义也没有跨进侧门。大理寺没有给回凭,没有定复核之日,更没有准他开口陈述十五年前所见。
可最初那句干脆利的“案由不合”,已经不能再把他们赶走。
日头渐渐照上石阶。岳秉义退到木栏旁,背靠众人都看得见的墙面,残指压住斗笠边缘。长风换到街角另一侧,将两个出口都收进眼底。
足足过了两刻,侧门里才响起脚步。
方才进去的吏没有来取状纸,只隔着门槛传出一句话。
“值房有话——人先别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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