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傻鸟家事(1/2)
三十五年六月九日。主部。
太阳已经偏西了,但沈铭还坐在他那间又又旧的房子里。
桌上堆着厚厚一叠文书,是各个据点送来的报告。他一份一份地看,一份一份地批,手里的炭笔已经磨秃了三根。
冬寒坐在他对面,手里拿着一份图纸,正在等着他回话。
“按照目前的进度来看,”冬寒指着图纸上那些密密麻麻的标记,“在提前准备好石料的情况下,预计需要五年时间。”
沈铭点了点头。
五年。
他算了算,一年十一个月,只有六个月能干——雨季不能干,太冷不能干,涨水不能干。再加上安全第一,效率自然被放慢了。
“矿区那边呢?”他问。
冬寒摇了摇头。
“还没有准备好足够的石料。尤其是桥面的石板料。太大,太难采,太难运。”
沈铭沉默了一会儿。
“没事,”他,“打地桩就要打三年多些,到时候应该好了。”
他顿了顿。
“但是五年不可能只做这个桥,还有别的事。”
他看向窗外。
“等傻鸟回来,再商讨一下细节吧。”
冬寒点了点头,起身告辞。
沈铭继续俯首看那些文书。
又是一十三人被推荐入学。现在人少,考试制度完全没必要推行,费时费力。推荐就够了。
“恶性犯罪数量依旧为零。”他念着报告上的字,“挺好。”
盗窃挺多的,这个没招,寻衅滋事也不少——正好填补一下矿区劳动力不足的问题。
他翻到下一页。
“嘶——”
他愣了一下。
“第一个因为盗窃罪被抓进去的那个伙子放出来了啊。”
报告上写着:杨帆,因盗窃罪服矿役两年,现已期满释放。但释放后发现,他的土地因为两年无人耕种,已经被官家收回。
“土地法的修改建议……”沈铭念着,“在人被抓的时候,土地暂时由官家代耕。放出来后,土地归还。原因是原先‘两年不耕种归官家’的规定,许多人一犯罪就要去挖两年以上,出来后没地种。”
他想了想。
“有道理。”
他拿起炭笔,在那行字旁边批了一个“准”字。
然后他又加了一句。
“在死刑罪和无期罪多加一项: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写完,他又停住了。
不对。这样子太笼统了。不适合现在这个时代。
他想了想,划掉,重新写。
“没收家庭土地至家庭成年成员减一乘与一千平米,没收家庭积蓄至五十文。”
他放下笔,看了看。
这样可操纵性就点。
他继续翻。
下一份是各个据点汇报的红薯收购量与出售量。数字密密麻麻,看得他眼花。但他还是一行一行地看,一个一个地核对。
看着看着,他又想起另一件事。
官僚体系。
现在各个据点的管理者,都是他亲自挑的。有的能力强,有的能力弱,但都还算忠心。等以后据点多了,人多了,不可能都让他亲自挑。
那时候就会出现官官相护官官护。
监察体系也得跟上。
但是怎么保证监察体系不会被纳入“官官相护”的链条里呢?
建立一个监察监察体系的体系?
他摇了摇头。
太臃肿了。太冗杂了。只要是人,就免不了人情往来,以权谋私。那种利用信息差牟利的还是事,就怕那种动摇法律的。
他放下笔,揉了揉太阳穴。
人……
他忽然有了一个想法。
但还需要验证。
他暂时按下心中的念头,继续处理文书。
天色渐渐暗了。
沈铭点起一盏油灯,继续看。灯芯是棉线搓的,油是动物油脂炼的,烧起来有烟,但能亮。
窗外传来一阵熟悉的扑棱声。
傻鸟在窗台上。
对傻鸟来,黑夜并不影响它的飞行。但是人类要睡觉,所以晚上送信传话没必要,会惹人烦。沈铭交代的除外。
沈铭放下笔,抬起头,看着那只蹲在窗台上的大鸟。
油灯的光照在傻鸟身上,把它的羽毛染成温暖的橘黄色。
“傻鸟,”沈铭开口,脸上带着一丝微笑,“你的父母长亲,兄弟姐妹呢?”
傻鸟歪了歪头。
它很快就理解了沈铭想干什么。
“父亲没见过。”它,“母亲会飞了之后没见过。没有兄弟姐妹。可能有异父同母的,但是也没有见过。”
它顿了顿。
“我就认识五个同类。”
沈铭的眼睛亮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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