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3章 职业打假人1(1/2)
【职业打假人。”】
“职业……打假人?”
刘邦眯起眼睛,咂摸着这几个字。
“打假?何为打假?莫非是专司打架的武士?”
“不不不,”萧何在一旁摇头,“这‘假’字,恐怕是‘真假’的假。”
“打假,莫不是专门打击假货之人?”
“假货?”樊哙挠了挠头,瓮声瓮气道,“那不就是咱们集市上那些卖假布、兑水酒的奸商?”
“这还需要专门有人去打?官府不管吗?”
刘邦摆了摆手,神色却渐渐认真起来。
“先别急着下定论,且看天幕如何。”
“后世既然专门列出一篇来讲这个,恐怕没那么简单。”
【所谓职业打假人,是指那些以购买假冒伪劣商品为手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商家索取赔偿,并以此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人。】
【他们通常熟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善于发现商品标签、成分、宣传等方面的漏洞,通过大量购买问题商品,然后向商家索赔,或者向监管部门举报,从而获得赔偿金或举报奖励。】
明朝
朱元璋皱起眉头,语气中带着一丝不悦。
“专门买假货然后告状?这岂不是刁民所为?”
“若人人如此,商家还如何做生意?”
“陛下息怒,”刘伯温在一旁拱手道,“臣倒是觉得,此事需两面看。”
“若商家本分经营,自然不惧人告。”
“反倒是那些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奸商,正该有人治治他们。”
“后世的律法既然支持赔偿,想必也是为了让商家不敢售假。”
朱元璋沉默片刻,点了点头:“嗯,你的也有道理。”
“咱当年讨饭的时候,最恨的就是那些缺斤短两、坑蒙拐骗的奸商。”
“若真能治住他们,倒也是好事。”
【职业打假人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上世纪九十年代。】
【1994年,华夏颁布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其中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这一条款被称为“退一赔一”,为后来的职业打假人提供了法律依据。】
唐朝
李世民正与群臣围坐。
魏征捋着胡须道:“陛下,这职业打假人,倒让臣想起一事。”
“我大唐律法亦有‘市司评物价’之职,若商人哄抬物价、以次充好,官府可杖责之。”
“但力度远不如后世啊。”
“退一赔一,这法子,倒是值得借鉴。”
房玄龄却摇头道:“魏大人所言虽有理,但若有人专以此为业,四处寻找假货购买索赔,那商家岂不是永无宁日?”
“若是本经营的商户,被人盯上,恐怕倾家荡产也赔不起。”
李世民沉吟道:“嗯,这倒也是。”
“凡事过犹不及。”
“律法本为惩恶扬善,若被有心人利用,反倒成了牟利的工具,那就偏离本意了。”
“且看后世人如何平衡此事。”
【1995年,一位名叫王海的年轻人,在北京多家商场购买了假冒的索尼耳机,随后依据消法向商家索赔,最终获得了赔偿。】
【这一事件经媒体报道后,王海一夜成名,被称为“华夏职业打假第一人”。】
【此后,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效仿,职业打假人这一群体逐渐形成。】
“王海?”
汉朝,刘彻听到这个名字,挑了挑眉。
“一个年轻人,竟敢独自挑战商家?”
“倒是有几分胆色。”
东方朔在一旁笑道:“陛下,这王海若是生在汉朝,怕不是要被那些商家活活打死。”
“不过后世有律法撑腰,他才能如此行事。”
“可见律法之重,甚于个人之勇。”
刘彻点头道:“嗯,你得对。”
“朕当年推行盐铁官营,也有不少奸商以次充好,坑害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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