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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地仙之祖!与世同君!(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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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可是镇元子大仙的地盘!

镇元子是谁?

地仙之祖!与世同君!

紫霄宫三千客之一,是和三清、帝俊、东皇太一、鲲鹏、冥河等顶尖大能一个辈分的存在。

虽然低调,但实力绝对是准圣级别的大佬。

当然,林渊对镇元子本人没什么兴趣,他感兴趣的,是镇元子道场里的那棵宝贝树——人参果树!

那可是洪荒十大先天灵根之一!

三千年一开花,三千年一结果,再三千年才得熟,短头一万年方得吃。

闻一闻,就活三百六十岁;吃一个,就活四万七千年!

最关键的是,人参果内蕴土之本源法则,对于淬炼肉身、增长气血有着奇效。

大罗金果对自己效果一般,但这人参果,绝对是对症下药的极品补品!

自己这混沌天角蚁血脉,走的就是力之极尽的路子,肉身越强,实力就越猛。

要是能搞几颗人参果尝尝,血脉觉醒度说不定又能往上窜一截!

“嘿嘿,镇元子大仙,对不住了,谁让你家里有好东西呢。”

林渊一边在云层中急速穿行,一边在心里盘算着。

直接上门去抢,那肯定不行。

先不说打不打得过镇元子这个老牌准圣,光是自己三清弟子的身份,就不能干这种掉价的事。

传出去,丢的可是师尊通天的脸。

所以,必须得想个文明点的法子。

比如说,上门拜访,友好交流,然后“不小心”看到人参果,再然后“情难自禁”地开口讨要几枚。

凭着自己未来圣人弟子的身份,镇元子怎么也得给点面子吧?

大家都是紫霄宫听道的同窗,虽然辈分差了点,但四舍五入也算半个自己人了。

林渊越想越觉得这个计划可行。

就这么定了!

打定了主意,林渊便不再耽搁,全力催动身法,化作一道几乎无法被神识捕捉的金色电光,朝着记忆中万寿山的方向一路奔袭。

洪荒不记年,

很快就是几千年岁月,

这一路上,他风驰电掣,跨越了亿万里山河。

见识过大地的广袤,也领略了星河的璀璨。

他看到过妖族与巫族部落为了争夺灵脉而大打出手,血流成河。

偶尔路过一些灵气充裕的洞天福地,他也会停下来,找个舒服的地方躺上个十年八年,签个到,薅一波系统的羊毛。

虽然奖励都是些后天灵宝,丹药之类的小玩意儿,但蚊子再小也是肉,本着绝不放过的原则,林渊的小金库又充实了不少。

就这样。

万年后。

林渊来到一处地界,

感受到灵气之中,夹杂着一股厚重、沉稳、博大的土之法则道韵。

就仿佛整片天地,都建立在一块无边无际的玉石之上,充满了生机与祥和。

林渊精神一振,从云头站起,极目远眺。

只见遥远的地平线上,一座巍峨磅礴的仙山,拔地而起,直入云霄。

那仙山之上,云蒸霞蔚,瑞气千条,紫气升腾,有仙鹤盘旋,有灵鹿奔走,一派仙家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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