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一章 矛盾(2/2)
对于混沌煞气的分配份额,不只是星和月产生了矛盾,此前一直不太发声的矶,也参与了进来。
月和维护机构,星和管理机构,再加上矶和炼气学府,三方之间一直没能达成一致,最后只能交给古辰进行裁决。
古辰对于星和矶的信任,自然是要高于月的,毕竟此前模拟中月实在是没有什么什么出众的成就。
但是古辰也不得不考虑到,月确实在这一次模拟中表现出了无与伦比的法器天赋,更在炼气士群体中有着远超星和矶的威望。
要知道,星和矶都并不是那种修炼天赋出众的炼气士,矶还好,毕竟后辈炼气士都是从炼气学府中出来的,都算作是矶的后辈。
而星则被普遍视作不算出众的管理者,许多古辰一力要求推行的东西,最后都是由星背了黑锅,这就让星的威望更加不如矶和月了。
月的修炼天赋也不高,但是所有人都知道是月完成了两仪炉的炼制,源源不断供应混沌煞气的两仪炉阵列也是在月的主持下完成建设的。
在月提议组建维护机构之前,炼气士群体中就有着呼声,要求撤掉星在管理机构中的职位,由月接替这个至关重要的职位。
在这种情况下,古辰也只能是尽量弥合三者之间的矛盾,在综合了三方的意见之后,古辰拿出了一个极为别扭的混沌煞气分配方案。
方案首先明确了混沌煞气的产出是由维护机构负责,但混沌煞气本身是属于所有人的,只不过为了更好的分配混沌煞气,需要建立一个大体框架。
炼气学府代表了修炼者中的精英和未来,他们的混沌煞气供给必须得到完全的保障。
每一年年末,由矶代表炼气学府向古辰上交下一年的混沌煞气消耗计划表,古辰同意后交给月,月代表的维护机构必须首先保证炼气学府在计划内的混沌煞气。
如果炼气学府有着超出计划的混沌煞气需求,那么这种临时需求,维护机构在确保其他方面混沌煞气供应的前提下进行提供。
除去炼气学府在计划内的混沌煞气,维护机构要按照输送管道的实际情况,保证每一年各个地域的煞气输送到位。
而各个地域之中的混沌煞气分配,由管理机构负责。
对于这个方案,矶认为古辰不会亏待炼气学府,在获取了混沌煞气的优先供应之后,还是相当满意的。
月对于不能把握混沌煞气的分配有些意见,但是古辰同时为月画了一个大饼,表示会支持她在日月天建设日月两仪炉阵列的计划。
至于星所代表的管理机构,基本上成为了最大输家,丢掉了大部分管理权限。因为方案中根本没有规定维护机构要怎么样保证把混沌煞气输送到位,混沌煞气的分配权力依然属于维护机构而不是管理机构。
星对这个结果很是不满,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为了安抚月,总要有所付出的。
最后星也只能接受,因为相较于威望卓著的月,她实在没有反对古辰的能力,当古辰不愿意支持她之后,她只是一个艰难修炼到四阶的寻常炼气士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