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兵燹之兆(2/2)
“甚好甚好。”醉道士悬着的一颗心总算放了下来。
“道长,不知这位公子是着了何人的手段,中了如此厉害的毒?”毒虽然已经解了,但曲铃还是颇为忧心。
“那就不知道了。”知道胡来无忧之后,醉道士便又变成了那副邋里邋遢、吊儿郎当的样子,懒洋洋把玩着手里的葫芦,道,“说起来,贫道连这位小兄弟叫什么都不知道。救他也是为了帮那位公子,帮那位公子又是为了救你家那书生小哥哥,救你那书生小哥哥是为了让贫道能踏踏实实多喝几天酒……”
曲铃被醉道士这一通话给绕得云里雾里,模糊间听到是要救文奉先,却又没抓住头绪,待要细细问时,那醉道士已经把话岔到了别处——
“话说回来,这地上躺着的小兄弟也颇有些奇怪,贫道前几日遇到这山林之中有异兽出没,掐算之下似乎也与他有关。”
“异兽?”曲铃自小在这方土地长大,对这一山一水一草一木都熟悉得不得了,从未听过有什么异兽。
却不料,说到这异兽,醉道士的脸色也前所未有地认真严肃起来:“贫道也未曾靠的太近,看不真切。如若是真,此物现世,实乃大凶,见则大兵,生灵涂炭。灾祸啊灾祸……唉……”
巴蜀之地,风光秀美,令人神往。
然而还有另一件事,自古便天下闻名。
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使人听此凋朱颜!
这蜀地的山川,可谓是又奇又险,惹得多少文人雅士在此驻足,流连忘返;又不知有多少贪恋这俊秀风光的,在游山玩水的路上一个不小心,便失足丢了性命。
而此时,在这大山之中,却有一人从那最险最陡的峰巅之处,一跃而起,身形堪堪已经隐没在那半山腰的云雾之中。惹得山上的行脚挑夫、看客游人全都骇得变了颜色,一时间惊呼连连,停住脚步伸长了脖子,试图从那苍山翠柏、变幻流云中找到方才那个身影。
正待众人再也找寻不到,即将放弃之时,那扎眼的白袍忽地又从那林间跃起,专挑些高耸入云的大树,三两下起落后已经又攀上了前面一座高峰,再看时,已经远得不见了踪影。
凤玺七年,七月十八,无数自峨眉山礼佛而返的香客、入林玩耍的游人,皆言在山中遇到了神仙。一时间,那峨眉山人气都涨了几倍。那些想要沾一沾仙气的,想一睹神仙真容的,还有做梦能被神仙指点一二、脱了肉体凡胎的,纷至沓来,仿佛要将这山塞满一般。
而那白袍人自峨眉山中取道,两日不到便已穿过川蜀之地,眼看临近了苗疆的地界。
在这人的脚下,千里行程,山川险隘,全都如趟溪流、过平地。自塞北一路赶来,除了吃饭睡觉,便不曾有过片刻的驻足不前。这几乎纵穿了憧木版图从南到北的路线,他却从没担心过迷路,只因他压根就不需要走什么弯路。
只要认准了方向,便是一路直行,遇山翻山,遇水跃水。那峨眉山上如仙人现世一般的踪影,非是他要出那风头,只是那条路,最短;那样走,最快。
与雁夜飞分别已有七日,他几乎有六日的时间都在路上,取到了那十年生的北寄奴草后,更是连最好的骏马都不曾骑过一次,生怕赶慢了一步,来不及救那“千变鬼”胡来。
“君子盗”北堂鹰,侠肝义胆,既然交了胡来这位朋友,便再无一丝含糊,说不超过十日,就绝不会食言!
而此时的北堂鹰,除了心忧胡来之外,还在担心另一件事,这让他恨不得自己的轻功能再高上几层:
此番回家取那草药时,他终于想起来,那在太白山上他便觉得奇怪的白顶巨猿,正是那山海经中记载的上古凶兽、兵燹之兆——朱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