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典身契(1/2)
姜姝这才知道,古代货物买卖,其实也是需要凭据的。
一般的买卖文书分为白契和红契两种。
白契就是买卖双方在牙人的见证下立的纸质契书,证明此宗交易合理合法。
事后产生纠纷也可作为证据。
而红契,则是白契的升级版。
就是再过一遍官衙交税盖章的手续,打官司时效力更优于白契。
跟现代买了东西开收据和开发票的意思差不多。
“整个骡马市几乎都立白契,证明牲口来路就成了,不用进官衙再花那笔课税。”
林潮生伸出手指算了算,“咱们买的这头驴,立白契须得再花一钱二,若是立红契,要再多花一两银子!”
!!
姜姝这也是第一次直面大昭朝的课税。
她是真没想到官府这么敢要!
买驴子才花了四两银子,交税就得交一两!
“那就立白契吧!”
姜姝不懂这些门道,就让林潮生跟去找了牙人。
不大的功夫他就带人回来了。
不仅写好了驴子的买卖契书,还有两张典身契!
一张署名林潮生,一张署名张巧娘。
“往后小的一家都听娘子差遣!”
林潮生恭恭敬敬地跪在地上,冲姜姝垂首叩拜。
姜姝开始是真的以为这对夫妻,只是走投无路之下的情急之语。
却不想现在连典身契都写好了。
这就不得不认真考虑起来。
古代人命如草芥,她没有非得坚持人人平等的想法。
通过买卖人口来增加自保的底气,她是能接受的。
况且古代的生存环境对她来说还相当陌生,而且家里只有她和姜瑶两个人,力量太单薄。
想要好好的苟活着,肯定需要帮手。
特别是眼下乱世将临,没有足够自保的能力,无异于砧板上的鱼肉。
别的暂且不说。
单说对上宋管事这事,她若不是一无所有的罪犯身份,他也不至于如此肆无忌惮!
这是优点,却也有弊端。
她浑身都是秘密,得提防噬主!
而且养人也需要银钱,她现在自己都还没有寻到稳妥的财路呢!
不过比起将来花钱去买不知底细的人,她对林潮生夫妻至少有救子之恩在。
信任度要高一点。
权衡多方利弊后,姜姝很快就做出了决定。
“行,那就以十年为期,这十年内你们一家要全心全意为我做事,不得有二心。”
“期满之后,你们若要离开,许你们自由。”
姜姝做出了决定就不再纠结,干脆利落的签字画押,再将契书全都收了起来。
大昭不允许明面上买卖人口,典身契就是卖身契了。
有这纸文书在手,林潮生一家就成了姜姝的私有物。
姜姝很多事都可以放手交给林潮生去做了。
她把刚买的毛驴交给了他,并约定出城的地点。
姜姝准备先回去看下姜瑶,再去改装电三轮。
回渔村多了林家这一家三口,电三轮一定要过明路。
姜姝回到客栈的时候,姜瑶早醒来了,她照着姐姐的吩咐乖巧的等着,没有丁点儿慌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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