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离婚调解(2/2)
其次,夫妻生活,也是感情是否破裂的衡量标准。我们今年才二十八周岁,已经有半年没有过夫妻生活了,这可以提供给法庭参考作为感情破裂的一个证据。
还有,男方已经跟他人生育孩子,这是不争的事实。这段婚姻如果继续存续下去,我就要一直面对男方的孩子和孩子母亲的存在。我不认为这样破裂的感情,还能有办法修补。”
李渔儿这么说的时候,吴亿湛一直想要去插话,被常律都按住了,示意他先保持安静。
常律道,“刚才对方李女士说得话,并不是非常确切的。我方当事人,虽然暂停过一个月的生活费,但他确定,她账户上仍然有可支配的钱的基础上,才这样做的。婚姻当中,偶有意见分歧,在所难免,这也是夫妻情趣。而且事后,我方当事人还给对方打过好几次款,五万的,一百万的,二十万的,六十万的等等。包括我方当事人的爸爸妈妈,也给李女士打过三百万。在经济上,我们完全是可以说没有亏欠李女士的。这是我方提供的打款明细。”
李渔儿对此,也有准备。
“对于这些大额转账,我也是有相关的转账时间线的。首先五万是给我妈妈看病的。因为我妈妈生病每个月需要两万的治疗费,之前一直是我承担。后来吴亿湛出轨之后,因为心虚,他给我打款了五万。转账当天,他下午就在第三者处,给女方打款转账了六十万,要给女方买房子。我有视频为证。
其次我要说明,我爸爸已经去世了,他去世之前,用他和我妈妈刘卉名下的商铺抵押贷款了三百万元,2个月前债务到期,需要偿还。我妈妈不希望我把房子抵给银行,所以我主张跟男方家借款三百万,分期偿还,但男方拒绝了。我婆婆给我打了二十万,安慰我。我确实是很感激的。毕竟她是没有任何条件的情况下,就给我转了二十万。
其次因为我到男方的办公室门口,撞见了他办公室出来一名女性,而且他办公室里有用过的避孕套,所以男方当天给我打了一百万,以表示封口费,明确警告我,不允许我告诉他父母。
后来因为我三百万款项还没凑齐,男方再次愧疚给我转了二十万。我告诉他我得知他给女方六十万用于购房之后,他又给我转了六十万。之后我公公得知我知道男方出轨之后,转了我二百八十万。我用这二百八十万偿还了之前我跟吴亿湛两人向外的借款,并且剩余的用于家庭开支。
所有的钱款,都是在我未得知我丈夫已经婚外孕育孩子的前提下,为了挽回我们的婚姻,我们双方家庭做的努力。我也曾打算就此与他共同经营家庭,抚育孩子。我也感谢我公婆在我需要的时候提供的帮忙,但在我得知丈夫已经婚外有家,有孩子,我们破裂的感情,已经完全无法修复了。”
吴亿湛坚持道,“我是不同意离婚的,我们感情没有破裂,我还爱着我老婆。”
顾静点头,“这些因素,我都会考虑在内。”
金律申诉道,“之前我们双方律师都有就离婚财产分割进行商讨。这是对方给我们的明细。如果我方坚持离婚,对方会索还在婚姻期间所用做家庭生活开支的家族款项。对方坚持要称这些款项为家族借款,我方主张这些款项归为家庭内部的无偿赠与——每月按规律的打钱,并且事前没明确告诉过是借款。我方不认可这些钱款是借款的说法。如果对方有相应的文字证据,可提供说明。”
常律提供了一张借据,上面只有吴亿湛一人的签名和手印。
顾静拿过去看了下,看了一眼,放下了。
“我方当事人父母在夫妻两人7年婚姻期间,曾经打款210万元给女方,为了支持夫妻两人的生活开支和孩子的养育,现在我方表示,款项金额虽然比较大,但女方的母亲表示,这些款项,就是属于无偿赠予我当事人的小家庭,支持他们生活的。这些是转账记录。”金律把相应的证据也提供给了顾静。
在知道是女法官的时候,他手上那张借条,就没有出示的必要了。这也是提前和当事人说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