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9章 通过广告公司进行的利益绑定(2/2)
夏雨霏之所以愿意让出股份,这不仅仅是徐洪磊的原因,更多的还是两个人可以进行优势互补,一个负责运营,一个负责资源对接。
在很多人的心目当中,广告公司就是个皮包公司,主要的费用是办公室的租赁费用和人力资源的费用,有些纯设计的广告公司,确实是皮包公司。
可实际上,广告包括设计和制作,制作费用是广告的大头。
尤其是在承接一些大公司的广告制作的时候,需要的资金规模不小,虽然也能拿一些预付款,但其中的很多资金是需要垫付的。
因此,大型广告公司想要运转起来,也是需要一定的资金规模的。
当然,这种传统的平面广告公司的资金规模都不是很大,通常都不会超过一千万的,有个几百万的资金就算多的了。
像分众传媒那种需要投入大量液晶广告屏的广告公司,才会需要大量的资金。
其实,不用徐洪磊提醒,夏雨霏也明白,人家李湘月加盟夏雨霏的公司,当然不是来拿工资的。
人家是来跟她一起创业的,肯定是需要持有一定比例的股份的,否则岂不是白白替别人打工。
夏雨霏是愿意把公司的股份让出一部分来给李湘月的。
当然,这些股份并不是免费给李湘月,而是经过综合评估之后,由李湘月出钱购买。
至于徐洪磊也愿意给她们的广告公司投资,在里面占据了一定的股份,事实上,这家广告公司目前的主要资金投入,都是由徐洪磊提供的。
不过,徐洪磊并不是人傻钱多,拿钱往里面砸着玩,他的这份投入,相当于把自己公司的广告费用赚回了一部分来。
另外,他跟夏雨霏和李湘月签的投资协议,是按照风投公司的规矩来的。
虽然他在这家广告公司的股权只占30%,但在投资成本全部拿回来之前,每年按照70%的比例分红。
等徐洪磊的投资成本拿回来之后,再按照股权比例的30%分红。
这种投资模式,既能兼顾了公司实际经营人的利益,又能兼顾投资人的利益,是一种成熟的投资运营模式。
如果投资人占股权比例的70%,相当于公司的大部分利润都归投资人了,公司的实际经营人肯定觉得太亏了。
时间久了,公司的实际经营人手里有钱了,很容易抛弃公司自己出去单干,这对双方都是不利的。
可如果一家公司的资金,基本上都是投资人出的,但却只能拿30%的分红,对投资人也不公平,投资风险很大,投资收益也不高。
因此,尽快让投资人收回投资成本,然后让公司的实际经营人拿公司的大头,这样一来,投资人能尽快收回成本,以后每年还有分红,是比较划算的。
而公司的实际经营人也有长期经营公司的动力,不会轻易抛弃公司另起炉灶,两全其美。
其实,徐洪磊并不在意这家广告公司的那点利润,主要是为了公私分明,给自己的女人立规矩,其次是为了跟自己的女人进行利益捆绑,长期保持男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