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处理结果(1/2)
赵明的事情处理得很快,也处理得很重。
第二天,学校的通报批评就贴了出来。
白纸黑字,盖着政教处和学校的公章,贴在公告栏最显眼的位置。
通报的内容很简短,但每个字都重得让人挪不开眼:
【高三七班学生赵明,因向同班同学水杯内投放不明药物,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赵明同学开除学籍处分。】
公告贴出来的那天,围观的学生把公告栏围了里三层外三层。
有人踮着脚念通报内容,有人倒吸凉气,有人议论纷纷。
赵明这个名字,一夜之间从那个不起眼的、总是低着头走路的学习委员,变成了全校人尽皆知的负面典型。
与此同时,派出所那边也立了案。
赵明年满十八周岁,已经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民警调取了学校的监控录像作为证据,又对赵明进行了问询。
赵明对自己投放泻药的事实供认不讳。
最终,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赵明被认定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被处以十天的行政拘留,并处一千元罚款。
赵明的前途,算是彻底毁了。
被学校开除,又留下了拘留记录,别说考大学了,以后连当兵、考公、进国企这些路都基本堵死了。
一个原本成绩名列前茅、被老师寄予厚望的学生,就因为一念之差,把自己的人生推上了一条完全不同的轨道。
陈北玄对此没有一点怜悯。
不是他冷血,而是他觉得,赵明走到今天这一步,完全是他自己罪有应得。
往同学水里下药,这种下三滥的手段都使得出来,而且事后还想着“早知道就买毒药”,这样的人,心理早就扭曲了。
这次是自己有渡劫修为在身,能轻易化解,可如果换成一个普通人呢?喝了那杯水,说不定要在医院里躺上好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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