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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万水千山付出一颗真(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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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万水千山付出一颗真

简书颐是从来不会在人前哭的,哪怕是倪青葵也极少看到她流泪的一面,她觉得每个人脆弱的样子都很难堪,是不堪一击的。

她很难想象,有朝一日会让一个男生这样哄着她,给她揉着肿胀的眼睛。

这件事的风险指数听起来那么高,可是一旦抛去戒备,就会陷入无以复加的安宁。

简书颐在方立函那里的钱,已经全部拿回去自己保管了,她想了很久,哪里还有五万在他那里。

恍然记起,当年她恶作剧逼他写欠条,说万一赔了你要负责。

他欣然同意,又说你要是赚了,我还得搭进去五万块给你。

他没让她赔钱,欠条是方立函给她留的退路。

那个炎炎夏日历历在目,现在也要加一句当年了。

简书颐冷静下来后,说:“但是说真的,吃一堑长一智,如果日后还有计划做这些,不至于四处碰壁,起码我写的代码是真的,我的能力是真的。我要是想从头开始,会比这次简单一点。”

方立函说:“你要是这么想就很好。”

“这样听起来像在自我安慰吗?”

“我不觉得,”他说,“一夜暴富的人,除了本事和机遇,还有天意的加持,天意没到,那就再等等,更多的人都是在慢慢地试错。”

简书颐问他:“我能当上老板吗?”

“你可以。”

她终于笑逐颜开。

到了大三,身边的同学都开始忙碌保研和考研的事情,简书颐那天和许然聊的时候问了问,许然是有去美国的计划的。

简书颐原本打算,如果这次能够赚到一点,一方面可以支撑未来几年的经济状况,还有余裕的话,她可以考虑读硕,甚至留学。

然而,转眼就大三了,经济的困境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

简书颐放弃了继续读书的计划,她想要大四毕业后就尽快投身工作,对她来说,赚钱的目的太迫切了。

无可奈何,因为什么都得靠自己挣。

方立函知道她心气高,不会为他的意见所动摇,她需要证明自我能力的价值,而不是靠旁人的施舍平步青云。

所以他没怎么参与过她的选择,这时候,意有所指地提点一句:“你就是跟错人了,跟着我混,还用得着走弯路吗?”

简书颐没怎么想就拒绝了:“那我就会完全被你压制,才不要喊你老板——今天的菜味道怎么有点古怪?”

“因为是我做的。”

简书颐神色复杂:“我能吐出来吗?”

方立函气到把筷子拍下。

简书颐忍气吞声:“咽了,别急眼。”

方立函把筷子拿起来,并且监视她咽下每一口。

简书颐面无表情地尝完所有的菜:“我不要人夫了,你还是做点你擅长的事吧。”

方立函突然起身走了。

不知道干嘛。

过了会儿又坐回来。

晚上,简书颐在他的房间里留宿,他轻轻地抱她,她也轻轻地回抱。

简书颐亲了亲他的下颌,又亲了亲他的锁骨,喉结。

亲昵的事情她很会做,也喜欢做。

她喜欢亲他,任何地方。

因为他长得帅,清爽干净,身材很好,硬件也是顶级。

她总以为这是一种单纯的情欲方面的享受,与爱情关联性不大。

但是此刻,软绵绵的身体与心性落入他的怀中,简书颐突然想到了“永远”这个词。

要是能一直在一起就好了,她是真的挺喜欢他的。

简书颐的锋利与直率让她被打上有个性的标签,因此被喜欢,也因此被讨厌。

他是接住她所有棱角,却不会断裂的人。

她以前讨厌他的这种“圆”,现在又耽溺其中,无法脱困。

方立函说:“要不要找个地方待一阵子?就我们两个。”

简书颐靠在他的身上,语气懒懒地说:“很像武侠剧里的主角,在江湖上厮杀累了,拉着对方说,等这场仗结束,我们就去关外牧马、放羊。”

“对。”他很轻地笑了一笑,“你愿意吗?”

简书颐说:“愿意。”

-寒假很短,基本走完亲戚,过完元宵,就开学了。

他们是春天出发的,各自请了两天的假,加上周末,时间充裕。

简书颐提前和方立函说清楚规矩:“听说旅行很容易吵架,我要跟你约法三章,第一,你不要作,第二,你不能作,第三,你不许作。同意吗?同意就出发。”

方立函不动如山:“我在你心里是这样的人?”

简书颐:“第四,不许反驳。”

他们到达西南的热带城市澜城,方立函在当地租了越野车,这样后面的行程就不用一直高铁来去了,他做旅游攻略谈不上特别细致,但是有些方面就很考究,比如为了找合适的车子提前打了一晚上电话,最后终于定下来一辆路虎。

简书颐坐进他精挑细选的车子里,问他:“这个路是对车的要求很高吗?”

方立函:“我不开100万以下的车,性能跟不上。”

她想了想,点着头说:“《狂人日记》其实是你写的。”

“是的。”

简书颐也有驾照,但是家里没有车给她练,没有日积月累的驾驶经验,她开不了这种大环线。

澜城是少数民族地区,热带风情浓厚,江水穿城而过,流出国境线。浑绿的江河,宛如被水冲出来的翡翠。

简书颐把车窗打开,望着外面的天色,本该有的草木清香却被淡淡的焦糊味盖过。

她好奇道:“你有没有觉得这里的天很灰,虽然是晴天,但是一直雾蒙蒙的。”

方立函开着车,也随她的视线往外看了一眼:“这是雾霾,附近的几个国家在烧山。”

“烧山?”简书颐把视线收回车子里,惊讶地望了他一眼。

他说:“刀耕火种知道吗?他们需要每年把山烧空了,再种植物。”

“现在居然还有这么古老的耕作方式。”

“地太少了,烧山比养地划算。”

简书颐默了默,好奇又转移到他的身上,凝视他:“你怎么什么都知道?”

方立函说:“小时候来过。”

简书颐撇一撇嘴角:“你去过的地方还挺多的。”

“还行,不算多吧。”

他的话里肯定有谦虚的成分。

这还是简书颐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旅行,她去过的地方少得可怜。

简书颐托着腮,望着外面的江,嘟哝一句:“好不公平啊,我都是第一次,你都不是。”

方立函不说话了。

简书颐横瞧了他一眼,见他脸颊微带笑意。

“又让你爽到了是吗?”

“对。”他承认得很坦荡,“以后你走到哪里都想到我,看到什么都想到我,再也忘不掉我,不是很好吗?”

她强调:“我的重点是不公平。”

方立函说:“不会不公平,不需要这么多的第一次,我也忘不掉你。”

简书颐笑意浅浅,将视线放到异乡的春色中。

具体的旅游计划是简书颐做的,去的都是她想去的地方。

方立函没有什么意见,他负责听从安排。

第二天要去雨林徒步。

简书颐制定行程的时候问他:“你喜欢徒步吗?”

方立函答得随意:“徒步不就是走路吗?走路有什么喜欢不喜欢的。”

“……”她无言以对。

简书颐喷了一点防蚊虫叮咬的喷雾,方立函给她准备了口罩,她没用。

简书颐穿了一套的运动服,走出酒店的门,见到方立函背对着护栏站立,一手插兜里,一手自然垂下,腕线优越得惊人,穿着黑色的卫衣,胸口有英文的logo,工装牛仔裤也是全黑的,衣裤都较为宽松,他很挺拔,比例也好,简单的装束也好看,时尚的完成度很高,也不乏少年气息,很难想象这样的潮男即将进出雨林。

让简书颐不解的是,方立函戴了个大号口罩,他本来脸就小,此刻几乎整张脸都被遮住,上面戴了鸭舌帽和有护目镜用途的黑色墨镜,可谓是全副武装,明星躲狗仔也不过如此。

简书颐把门关上:“是雨林,不是雪山,少爷穿成这样是什么用意?”

他平静地回答:“我怕虫子。”

“像要去执行暗杀任务。”

“谢谢。”

“你的口头禅就是谢谢。”

“我无语的时候就会说谢谢。”

“你的意思是你对我无语。”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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