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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新瓦德崛起(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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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雨濛被喊的心猿意马,姜霭的长发蹭着她的脸颊,痒,带着某种馥郁的花香,她闭上眼睛,任由姜霭抱着她撒娇,这是人生中难得愉悦的时刻。

因为这份飒爽的付钱模式,贝雨濛与姜霭迅速熟稔了起来,速度快到惊人。

姜霭吐槽公司食堂的饭不好吃,米饭都是硬的,她给贝雨濛拍了照片,拍的不是饭,而是她自己,照片里姜霭的小脸皱巴巴的,眼睛湿漉漉地盯着镜头。

贝雨濛就每天开车专程带她去高档餐厅出去吃。

姜霭说公司的同事和她处不来,贝雨濛就转钱给姜霭,让她请全公司吃下午茶。

姜霭和她说公司领导经常刁难她,给她的工作是最难做的,还经常阴阳怪气她是花瓶,贝雨濛查到了领导的信息,人生中第一次动用新瓦德集团大小姐的身份来压人,只是嘱咐那位领导不要把她的身份扬出去。

诸般行径,普通人很难招架地住,更别说姜霭这样一个出身普通,甚至可以说是贫穷的姑娘了。

贝雨濛顺理成章地与姜霭同居了,她特意在市中心买了一套大平层,这样方便姜蔼通勤。

贝雨濛十分行云流水地渗透进姜霭生活的方方面面,她把姜霭养得十分金贵娇气,让姜霭开始无比地依赖她。

贝雨濛十分享受这种被依赖的感觉,仿佛姜霭真就是长大了的琳琳,贝雨濛再一次有了做姐姐的实感。

贝雨濛安逸地想,除非再有一个比她还有钱的Alpha来横刀夺爱,不然姜霭一辈子别想逃离自己给她搭建的温室花房。

放眼整个合议国,谁敢和新瓦德的大小姐抢女人?

晚上,姜霭洗完澡,穿着贝雨濛为她买的蕾丝吊带睡衣,她踏着拖鞋慢悠悠地出来,一屁股坐在地毯上,贝雨濛为她吹头发。

每次她洗完头发,贝雨濛都喜欢亲自为她吹,这样她就能感受到姜霭最高质量的长发,以及可以闻到那股熟悉的芳香。

两个人有时候盘起腿来面对面谈心,贝雨濛满含柔情地抬起手来,纤长的手指轻轻拂过姜霭精致的五官。

她的手指触摸到姜霭的睫毛,她会轻轻地说。

“你的睫毛,是雨林的蝴蝶。”

“你的眼睛,是闪亮的宝石。”

“你的鼻子,是挺拔的桥梁。”

“你的嘴唇,是可口的苹果。”

最终,她的手指撩起顺滑的长发,“你的头发,是天降的甘露。”

吹完头发,又用梳子梳得柔顺光滑,两个人倒在床上,姜蔼趴在贝雨濛身上,活像一只发情的野猫。

她说:“姐姐,究竟是什么,让你对我这样掏心掏肺呢?”

贝雨濛搂着她的细腰,却没回答他。

姜霭伸出粉嫩的舌头,舔了贝雨濛的下巴,勾起了一阵湿热和痒。

姜霭说:“我是何等的幸运,能遇见你。”

“全世界,从来没有一个人,能再像你一样心甘情愿地为我花钱、照顾我的心情、哄我开心了。”

“你是我的珍珠,因为我最喜欢珍珠。”

说着,姜霭拿起床头柜上的一只珍珠耳坠,曾经有一次,她偷偷戴贝雨濛的首饰,贝雨濛的首饰箱里没有多少彩宝,不是珍珠就是白钻,有一对硕大的珍珠耳坠,姜霭一眼就相中了,拿起来试戴,果然效果卓越,正好贝雨濛下班回家,姜霭缠着贝雨濛说想要,贝雨濛脸上僵硬了一瞬,姜霭以为她舍不得,便使劲撒娇纠缠,贝雨濛叹了口气,最终还是给了。

这次,耳坠的钩子穿过了贝雨濛的耳洞,挂在了她的耳朵上。

她以为贝雨濛给她这对珍珠耳环是忍痛割爱,所以姜霭在她耳边潮湿地说:“我们一人一个,贝贝。”

这两颗珍珠,我们彼此之间,共享。

贝允珍的到来打破了暧昧与平静的生活。

那天姜霭提前下班回了家,进门却发现家里多了一个不寻常的客人,当时贝雨濛并不在。

贝允珍坐在沙发上,光着脚,两只看起来价值不菲的高跟鞋歪歪扭扭地倒在地上,电视上播放着她爱看的宫斗剧,手中拿着贝雨濛给姜霭囤的冰激凌。

她看向姜霭,眼睛里带着富家小姐的一派天真。“你是我姐姐的朋友吧?”

姜霭思索了一秒,说:“啊,对,我暂时住在他的房子里。”

“请问,你……”

贝允珍忙抱怨:“哎呀,外面天气太热了,我来她这里歇一歇的。”

姜霭很友好地同她打招呼,目光却落到她身旁的包包上。

爱马仕铂金包,很难拿到的货。

虽然姜霭买不起一件奢侈品,但她对每件当季奢侈品的款式和季节都了如指掌。

贝雨濛从来不背这样的包。

贝雨濛又是个Beta。

姜霭转了转眼珠,脑海里开始上演豪门大戏。

贝雨濛不会是私生女吧……或者根本就比不上眼前这位小姐得宠……

可是,眼前的这位妹妹又和贝雨濛很熟人的模样。

没一会儿,贝雨濛也下班回来了,她进门看到了贝允珍,有一瞬间凝滞的神情。

贝允珍对她嘿嘿笑,姐我来你这躺会儿,我给你打包了保利湾的甜品。

姜霭有些不舒服。

眼前这个姑娘,这么理所应当地管贝雨濛叫姐姐,美貌与她不相上下,却比她更有钱,活脱脱一个千金大小姐。

就连她手上拎着的,腕子上戴着的,头发上别着的,随便拿出来一个,都比她引以为傲的贝雨濛送给她的所有东西加起来值钱。

贝雨濛从来没有送过她一只爱马仕的包包。

贝雨濛自己都没有。

贝允珍歇够了便走了。

微橘的夕阳透过落地窗打在大理石地板上,贝雨濛在厨房里切菜,准备做饭。

姜霭一只手撑在厨房的台面,看着贝雨濛干活,悠闲地啃着一只雪糕。

“你们家……竟然这么有钱?”

贝雨濛罕见地看了她一眼,随即收回视线继续切菜。

“还好吧。”

姜霭面上都有些控制不住了:“那你妹妹竟然背铂金包!那个都要几百万了!你跟我说你家只有几个厂子!那厂子的效益能有这么好?”

贝雨濛又重新看向她:“你想要吗?”

姜霭眼睛一酸,怎么贝雨濛一眼就看出了她的心思呢。

果然,钱在哪,爱就在哪。

贝雨濛比外头那些个只会装傻充愣的Alpha不知道强了多少倍。

姜霭却没有回答这个问题:“那你爸是不喜欢你吗?”

贝雨濛手一顿:“还好,不过比起我那些弟弟妹妹们,他对我,的确不算重视。”

姜霭毫不顾忌地将心中的疑问说出来:“那你未来岂不是没有继承权?”

贝雨濛低声说:“我以后,那也有很多钱的。”

新瓦德肯定不会落到贝雨濛的手中,但贝家有家族信托,未来贝雨濛即使不工作,只吃信托,也能养得起她和姜霭一百个辈子,所以贝雨濛所言不虚。

“我可以给你买很多包。”

但是姜霭却是一派天真,吃着雪糕:“可是一个爱马仕就很多钱啊,你拿什么给我买?”

贝雨濛说:“我谈一个项目下来,拿到的提成,可以给你买十个包。”

“可是我想要七位数的包,你妹妹背得那个。”

姜霭顿了顿,又说:“不过我不要那个,我不和别人撞款式。”

贝雨濛真诚地笑着:“那我就努力,给你买十个七位数的包。”

姜霭眨了眨眼,说:“姐姐,这可是你说的哦。”

“不信吗?”

“拉钩?”

两根小拇指勾出彼此,她们念着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的口诀,念完之后,彼此相视而笑。

姜霭又提出要求:“姐姐,只有我一个人可以叫你姐姐。”

贝雨濛被她这句话取悦了:“放心,其实她们通常喜欢叫我大姐。”

姜霭从身后抱住她,下巴垫在她的肩上:“姐姐,你太好了,普天之下,我找不到你的代餐了。”

贝雨濛温柔地对她说:“我只想对你好。”

贝雨濛带她从大平层里搬了出去,搬进了一套郊外的大别墅里,至于为什么在郊外,当然是想把姜霭藏起来,同时也是当年她为了保护贝律恩受伤,贝兆龙赠给她的其中一套别墅。

她给姜霭配了一台白色的凯迪拉克,方便她通勤,但是后来姜霭车技实在一般,拉克碰了好几次,贝雨濛就不让她来了,每天车接车送。

姜霭喜欢小狗,她去找人买来一条可爱的博美,姜霭果然喜出望外,贝雨濛给姜霭花钱,享受的就是看她欢欣鼓舞的那一瞬间。

贝雨濛让姜霭给小狗取名字,姜霭却说我没文化,姐姐你给取一个吧。

贝雨濛说,就叫小爱吧。

姜霭便抱着她说,那我呢!我不是你的小爱了吗!

贝雨濛笑着去亲她,你是我的小小爱。

她们在这里度过了一段相当快乐且难忘的时光。

姜霭学了尤克里里,只弹给贝雨濛听。

而贝雨濛的拿手好菜,只做给姜霭一个人吃。

贝雨濛不会打游戏,姜霭就教她。

那段时间在贝雨濛沉默晦暗的人生中,是难得可贵的恣意光明。

很多个夜晚,姜霭呼呼睡去,黑发如同瀑布一般散落在床上,其中一缕穿过贝雨濛的指尖,贝雨濛拿到自己的鼻尖处,闭上眼睛,去闻,去嗅,如痴如醉。

她爱上了姜霭。

她从七岁起封心锁爱,但是到了二十二岁这一年,终于遇见了一个足以打动她的人。

这个女孩,拥有着最世俗的天真烂漫,她在姜霭的眼睛里,找到了母亲与妹妹的影子。

姜霭竟然比贝雨濛长得还要像安娜,这怎么能叫她不被吸引?

可惜贝雨濛是个普通的Beta,没有能使人生育的能力,否则她也要姜霭为她生上一个家,那是她自己的家,只是她一个人的家。

她未来会子孙绕膝,也不至于像前面二十几年那样孤单。

直到某一天,有位不速之客来到了贝雨濛的别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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