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平澜城议没给我七座城只给了三百人七日可这(2/2)
不写“陈牧部”。
原因很简单,七日后牌失效,这三百人各回自己的仓、车行、桥队,若木牌把他们写成陈牧的人,下一次谁都会问:这些人以后是不是大梁的私兵?平澜不接受,陈牧自己也不接受,临时权力要真的有结束点,第三日那六百多商护靠近北桥时,这一点起了作用。三支商队护卫人数加起来看着吓人,平澜外护没有直接当敌,先按商团拆:北星小商约八十多,北环二百上下,白原商队一百七十。
三边互相并不听令。
统一的只是“今天一起走”。
陈牧让他们把弓卸弦、重弩封车,按七十骑一批过桥,北环领队问:
“为什么你能让我们卸?”
陈牧把平澜七日临护牌给他看。
“这里到石环场,城议让我负责外线。”
“出了这段?”
“按下一段规则。”
对方看完便卸,不是服陈牧,是权力来源清楚,第四天,陈牧让三百临护做了一次很不讨喜的事:互换位置,桥队去守马场,车行护卫去桥前,仓护去绕线,结果一塌糊涂。桥队不会管惊马,车行护卫盾不够,仓护看到六里绕路连路标都认错,二狗问:
“为什么故意换?”
“为了知道不能换。”
陈牧不是要把所有人练成万能兵,而是想知道哪一块离开原专业便立刻崩。下一次真有人伤亡、队头倒下,他才知道谁能顶八刻钟,谁根本不能调。
到第五,十二个队头已经自己把“可替位”写出来。
桥队只能替部分车场,车行护卫可替马场,白原商护能补绕线侦路,六家仓行的护卫不能离仓太远,这些表很土。
却比一句“七百精锐,令行禁止”真实。
平澜城议看完以后也不再只是把陈牧当一个能打的外来军官,他们开始问:
“若长期有一支护路军,能不能也按这种方式写明替位?”
陈牧道:
“能。”
“谁出人?”
“那是大梁的事。”
“谁出钱?”
“若是大梁兵,大梁先出。”
这又把未来六百营最危险的点提前钉住,一支军队若靠七城每次谁出钱谁指挥,迟早会被商人买走,可以有任务补偿,军籍、军饷、军法必须留在大梁。
兵部“核清是否值得设兵护”的短令到时,陈牧给魏承岳的第一句回报因此不是“平澜欢迎”。
而是:
“外城需要一个能叫得动的梁军接口。”
第二句:
“但不接受梁军驻城。”
这两句看似矛盾,其实正是未来南路最可能长期存在的形态:要你来,但别把这里当你的地盘。七日临护结束前,平澜城议还问陈牧愿不愿意续三十日,不是白给。若续,平澜愿承担三百护路人的额外八成伤损补贴,也愿给梁骑提供八十匹备用马位,条件很诱人,陈牧拒绝了,不是不想要人。
而是这三百人身份太杂,七家车行、仓行、白原护卫、北环商团各有原主。临时出事能合,长期挂在自己名下,军法、军饷、伤亡、谁能撤人全会变成烂账,他清楚地向北镇提出:
“要六百,给我们自己的六百。”
“不要把三百商护多续几张牌就当成军队。”
魏承岳后来在这句话旁边只批了一个字:
“议。”
对陈牧来说已经够了,过去他缺人时只能到处借,这一次,他主动要求国家给一支真正归军法、军饷与军籍管的兵。三百临护归还原队时,最有意思的是没人愿意把临时队头番号留下,桥队还是桥队,车行护卫回自己的车行,白原商护继续随货走。
没有人喊“陈牧营”。
二狗有点可惜,陈牧却觉得这样最好,若一张七日牌就能把三百人变成自己的私人班底,平澜以后根本不会再借第二次,真正留下来的不是人。是十二名队头以后再见梁骑时,知道那几声哨、那几面旗是什么意思。这种战场信用没有名册,却能跨城复用,下一次再合,比快,而陈牧要的正式六百人,则应该来自另一套更稳定的军籍。
离开平澜外护营前,陈牧还把十二名队头名字抄进自己的私人名册,不是招揽。后面每人只写一个行:最会什么、最不能做什么。
“能守桥,不能管马。”
“会侦路,正面盾线差。”
“仓护稳,离仓太远就乱。”
这比“精锐”两个字有用。将来真再借人,他知道该借谁,不该把谁摆错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