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九章 大理寺新官(1/2)
两个人坐下。
茶泡上了。
槐树的叶子黄了一半,风一吹,就落几片进茶碗里。
狄仁杰先说的,是绛州。
他说绛州的案子,多是田土、婚姻、债务。
小,琐碎,可每一件后头,都站着几个活不下去的百姓。
他说他这三年学会了一件事:案卷上的字是死的,字后头的人是活的。
断案先断人。
“有一回,一个老妇人告儿子不孝。”
狄仁杰说,“状纸上写得血泪俱全。我传那儿子来问,问到最后,那儿子跪下来,说,大人,不是我不孝。是我娘,怕我走后没人给她送终,故意告我,好让衙门把我留在本县,不让我去边地服徭役。”
“你怎么断的?”
“我让他们母子在堂上对坐了半个时辰。”
狄仁杰说,“最后两个人都哭了。案子撤了,徭役也没免。可那儿子走的那天,老妇人追出十里地,把一双新鞋塞给他。”
杜荷听完,说:“这就是你说的,断案先断人。”
杜荷点头。
这和他教李治的,是一个道理。
“然后呢?”杜荷问,“到了大理寺,想怎么干?”
“我昨日在城外,听说了陛下秋决的事。”
狄仁杰说,“头一件,就把河中府的盗粮案,打回了大理寺。”
“是。”
“杜哥,你信不信,那案子,我也觉得有蹊跷。”
狄仁杰说,“三斗米,一百二十文。一个壮劳力,为这点钱去盗官仓,除非官仓的门,是敞开的。”
“所以陛下打回了。”杜荷说,“这件案子,会落到你头上。”
狄仁杰的眼睛亮了一下。
“那正好。”他说,“我拿它练手。”
茶过三巡,话转到了制度上。
狄仁杰说,他在绛州最大的遗憾,是县衙的案子各断各的,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
同样的偷牛,张县令判杖六十,李县令判流一年。
百姓不服,只能上告。上告的路,又远又难。
“所以我一直想,”
狄仁杰说,“若天下的案子,能像度支的账一样,有一个统一的格式。谁断的,怎么断的,依的哪一条律,都写得明明白白。那冤案,就能少一半。”
“难。”杜荷说,“账是死的,案子是活的。可再难,也值得做。你到了大理寺,先别急着抓人。先立规矩。”
“规矩怎么立,我也想好了。”
狄仁杰说,“先把积案按案由和年份分出来,再按轻重缓急排。最急的先办,最陈的先查。每一件案子,都给它一个位置。位置定了,人心就定了。”
“你连这个都想好了。”杜荷笑。
“在牛车上想了一路。”狄仁杰说,“颠得越狠,想得越清。”
“我也是这么想的。”
狄仁杰说,“规矩立起来了,人就好管了。人好管了,案子就好断了。”
“还有一样。”杜荷说,“大理寺不比绛州。那里的每一件案子,后头可能都牵着长安城里的哪位大人。你查案的时候,把眼睛放亮,把手放稳。”
“我知道。”狄仁杰说,“所以我把最难的几件,都留给自己查。真出了事,先烧不到别人头上。”
“长安的水,比绛州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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