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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真絲(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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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真絲

淩霜逛商店的興趣比去旅游景點大多了。

斯元安頓好住處,心想着訪古尋幽是主要的,逛逛西湖和雷峰塔,去靈隐寺轉轉,看看這些書上的名勝古跡到底是什麽樣子的。沒想到淩霜紮在商店裏出不來。她發現杭州商店裏有的東西,在西安根本見不到,各式各樣的真絲布料、精致的織錦緞和絲絨,真到買的時候才發現自己帶的布票不太夠,需要權衡着最喜歡哪個。

不僅如此,她還要考慮家敏和張小秋。她倆在家眼巴巴,肯定也期待着他們倆旅游一趟帶點東西回去。

她很快琢磨出一個新的辦法,她和斯元說,“天氣熱,我胃口不太好,不然咱們帶的全國糧票,可以偷偷出一點,換一點布票。”

這交易有風險,但是淩霜還是願意冒這個風險。斯元看到她從商店出來,有一種沒把喜歡的東西盡入囊中的沮喪,在邊上就想笑,平時喜歡看書的淩霜,說要先去西湖雷峰塔對照書上觀景游覽,沒想到在商店就邁不開腳了。

邊走邊逛,斯元幫助了一個外國老太太之後,問她能不能也幫自己一個忙,說妻子看中了友誼商店一件只能用僑彙券購買的真絲裙子,如果她能幫買一下,自己願意付出比實際價格高一些的人民幣,外國老太太欣然同意。就這樣,他打消了淩霜要用糧票換布票的想法,兩個人出來旅游,不僅要玩的好,也要吃得好,不能因為想買東西,就把糧票換出去了。

而他幫助外國老太太,不過是用英語給他指了路。

斯元看專業方面的英語教材有一定困難,但是并不代表他不會說幾句英語,尤其是日常生活方面的,他用英語簡單交流是沒有問題的。

斯元兩三歲的時候,父母有意把他培養成為一個全面的人才,不僅教他中文,也教他英語,葉岑和淩志為都是正兒八經的美國留學生,能說流利的英語,在他三四歲的時候,他們教了他不少日常用語,等到五六歲可以學單詞的年紀,斯元懂事了,他告訴葉岑,英語單詞太難了,等長大後再學,事實上,他內心想的是,報紙和廣播上都說美國不是好東西,所以他不想學他們的語言。上了學之後,學校裏雖然也教英語,但是大多數學生每天不是學工就是學農,要不就是憶苦思甜或者大串聯,在學校認真學習的時候少,尤其英語還是副科,大家普遍不太重視。

所以斯元現在的英語水平,類似于像沒怎麽上過學的文盲,與人進行簡單的交流是沒有問題的,畢竟這些在他三四歲就“植入”到了腦子裏,但是下筆寫,看英語資料,還是有一些難度。

事實上西安的外國游客并不比杭州少,但是淩霜基本沒有怎麽聽過他在那說英語。會英語口語是有不少優勢,比如可以去旅行社給外國人當導游,甚至連當小商小販偷偷向他們兜售東西都是不錯的。

有一陣子,淩霜害怕糕點廠轉正不了,琢磨出路,如果不是自己僅會的幾句蹩腳的英語口語實在是拿不出手,否則她是想偷摸去旅行社應聘導游的。

斯元沒想到三四歲時學的口語現在還能派上用場,那外國老太太問他,是不是在國外的一個城市生活過?

他急忙回答沒有。随即琢磨應該是自己說的英語聽上去和中國人說的有區別,父母在外國留學好多年,英語可能和當地人無差,雖然自己辨別不出,有可能讓老太太想起英美某一地方的發音,所以自己的口語讓老太太以為他在某個地方生活過。

老太太走了。

斯元突然有個想法,聽說僅對外賓開放的商店比別的商店貨品豐富的多,自己的口語應該可以勉強裝一下外國人,而且這些店員面對外國人也和氣,何不假裝外國人,再多買幾件東西帶回去。

斯元一把想法說給淩霜,淩霜立刻精神了,眼下買了幾小塊真絲布料,勉強能做一兩身衣服,再加上一件真絲裙子,還有兩塊杭州本地的碎花棉布,這個可以給家敏,讓她自己決定做外套還是襯衫。看起來東西不少,但是一細想,其實沒多少。

“你就說你在美國待了很多年,回來探親的,我跟着你,當你妹妹。”淩霜興致很高。

“不是華僑太太嗎?”

“華僑太太不會說英語不太好,就說國內的妹妹。”

“那行,也說得通。”

兩個人走進友誼商店,斯元和淩霜深吸一口氣,他小聲和她說,“不要害怕”,兩人大膽地站在櫃臺面前,售貨員看着他們,并沒有異樣的反應,淩霜看着櫃臺裏漂亮的衣服,斯元順着她的眼神,一下就知道她想要哪一件,他用英語和售貨員說,“Exce”,然後為了裝的像一些,切換成帶着點洋腔的中文,“同志,麻煩你,我想看一看。”

售貨員打量了他們一下,把衣服遞過來,淩霜覺得她明顯比國營商店的态度好。斯元接過來給了淩霜,淩霜摸了摸,愛不釋手。

售貨員用英語說,大意是可以把裙子在女士身上比一下。

斯元頓了一下,反應了幾秒才聽懂售貨員的話。

斯元一緊張,淩霜跟着也有點不自然,她比了一下,假裝不喜歡搖了搖頭,拉着他的衣角往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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