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伞座离开过门厅(1/2)
第10日01:00,林雪把旧相册翻回倒数第三页。
照片右下角印着一行淡黄色数字。
“18:20:11”
“这是相机时间,还是后来打印时加的?”她问。
宋晚晴辨认了一会儿:“项目相机自带时间水印。那天要清点告别展,我拍过一组现场照片。”
“相机时钟准吗?”
“可能有误差。”
江澄从自己的书面陈述中翻出一个旧设备编号:“相机每天和项目电脑同步一次。扫描日志里记过,它当天下午比门禁主机快四十六秒。”
“你确定是这台?”
“编号A-17。相册封底也有。”
林雪没有直接采用他的记忆。她检查相册封底,编号确实为A-17;离线工作副本里的设备核验页则写着,A-17在案发次日送检,相机时钟快四十四至四十八秒。
照片的实际拍摄时间约为18:19:25。
前一张水印是18:14:52,后一张是18:27:03。三张照片里的礼堂电子钟分别显示18:14、18:19和18:26,与相机固定快时相容。
江澄把三组时钟误差写进记录:“误差方向一致。今晚临时改水印,得连礼堂电子钟也一起伪造。”
林雪把三张照片按顺序排开。
表面上,它们只是宋晚晴记录告别展布置。第一张拍代表物陈列架,第二张拍工作人员搬椅子,第三张拍礼堂入口。
林雪没有看镜头中央的陈列架,反而把照片转向礼堂入口左侧的装饰玻璃。
礼堂入口左侧挂着一面装饰玻璃。玻璃反光里能看到主楼门厅的一角:通知栏、雨具架,以及墙边一个深色的圆柱形物体。
那是黄铜伞座。
18:14的照片里,伞座靠在通知栏下方。底座压住地毯边缘,旁边有一块颜色较浅的方形墙砖。
18:19的照片里,墙砖还在,地毯上却只剩一圈积灰较少的圆形印子。
伞座不见了。
18:26的第三张照片中,它仍没有回来。
林雪又检查相册前面二十多张照片。只要拍到门厅反光,伞座几乎都压在同一块墙砖前。最早一张拍于项目开始前七天,最晚一张是案发当天18:14。
它不是工作人员随手挪动的轻便雨具桶。
资产登记显示,伞座属于门厅固定陈设,底部配重是为了防止来客抽伞时把整只桶带倒。日常保洁只擦表面,不会搬离原位。
林雪让六个人分别写下最后一次注意到伞座的时间。宋晚晴只记得17:30左右还在,江澄没有印象,方哲说当天没进门厅,韩立诚写18:00巡查时见过。杜承安写的是“整晚都在原处”。
“你整晚都看着它?”林雪问。
“我的意思是,我没有见过它被搬走。”
“那就改成没见过,不要把没注意写成一直存在。”
杜承安把答案划掉,重新写了一遍。
林雪收回改过的纸:“照片只管到18:19,谁搬的,另查。”
“后来什么时候放回去的?”林雪问。
宋晚晴摇头:“我没注意。”
韩立诚说:“发现遗体以后,所有人都集中在礼堂。第二天警方勘查时,它在门厅。”
“也就是说,18:14还在,18:19已经被移走,次日又回到原位。”
方哲盯着反光:“你为什么确定那不是有人拿去放雨伞?”
“可以是。”林雪说,“所以要检查它被搬去了哪里、为什么又回来。”
她没有在照片上直接写凶器。
门厅距离旧档案室不到三十米。一个成年人搬走伞座,几分钟足够;但照片只证明物品离开固定位置,不证明经手人,更不证明它伤过叶知秋。
林雪把三张照片分别编号,又让宋晚晴重新陈述拍摄位置。宋晚晴站到礼堂入口,按当年的角度举起空手。玻璃中的门厅范围与照片一致,方形墙砖和地毯印记都能对上。
“现在那只伞座还在吗?”叶珊问。
所有人看向门厅。
从他们进入主楼起,那只深色黄铜伞座就放在通知栏下。里面没有伞,表面蒙着一层灰,像一件没人使用的旧摆设。
林雪没有让任何人先靠近。
她带六个人在礼堂门口完成原位录像,记录伞座与墙面、地毯和出口的距离。随后让韩立诚检查周围是否连着电线或机关,方哲用手电照底部边缘。
没有线路。
伞座高七十厘米,底部铸铁配重。资产清单标注重量十四点八公斤。它不适合长距离搬运,却足够从门厅带到相邻档案区。
林雪量出底座直径,又去档案走廊门口检查地毯压痕。六年清洁已经破坏大部分表面痕迹,墙角仍留着一段被重物压扁的绒面,弧长和底座接近。
她只记录尺寸,没有宣布二者相同。软质地毯会回弹,照片透视也有误差,正式比对需要测量模型。
“如果真有人拿它打人,为什么还搬回来?”宋晚晴问。
“因为留在档案室更可疑。”林雪说,“门厅固定陈设回到门厅,第二天所有人都会把它当成背景。”
叶珊看向那只积灰的伞座。
叶珊看了伞座许久:“它放回这里以后,第二天勘查的人是不是只会把它当门厅陈设?”
“所以现在从底面开始查。”林雪说。
“需要翻过来看底面。”林雪说。
她让韩立诚和方哲戴手套,各扶一侧。两人没有把伞座抬离地面,只沿已铺好的洁净隔离布缓慢倾斜。江澄录像,叶珊记录开始时间,杜承安和宋晚晴站在黄色线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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