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你在磨刀,我在磨笔!(2/2)
沈峰回过头,脸上的柔情瞬间收敛,恢复了那副冷硬如铁的表情。
“来了。”
他转身走进宿舍,拿起那把被泥水浸泡了一天的81式自动步枪,开始熟练地拆解、擦拭。
每一个零件,都被他擦得锃亮。
因为他知道,这不仅仅是一把枪。
这是他的命。
……
接下来的日子,训练强度陡然升级。
新兵连的“魔鬼周”开始了。
陈铁像是疯了一样,变着法子折磨这群新兵。
每天早上四点起床,负重十公里越野。跑完还要进行两个小时的据枪定型。
中午只有十分钟吃饭时间,吃完立刻进行战术动作训练:低姿匍匐、侧身匍匐、高姿匍匐……在布满碎石和荆棘的泥地里,来回爬行几百米。
手肘磨烂了,结痂,再磨烂。
膝盖青紫了,肿胀,再消肿。
到了晚上,还有更加变态的体能加练:俯卧撑、引体向上、深蹲,每样都是以“百”为单位起步。
很多新兵撑不住了,开始装病,甚至有人偷偷写信举报班长体罚。
但沈峰没有。
他不仅完成了所有的训练科目,还在大家休息的时候,给自已加码。
别人做一百个俯卧撑,他做三百个。
别人跑五公里,他跑十公里。
别人据枪挂一块砖,他挂两块,还要在枪管上放弹壳。
他就想是个不知疲倦的机器,疯狂地压榨着自已身体里的每一分潜能。
“峰哥,你这是图啥啊?”李二牛累得趴在地上,看着正在单杠上做卷身上(一种高难度的引体向上动作)的沈峰,满脸不解,“你这成绩已经是全连第一了,连那个体校的都被你甩没影了,你还这么拼?”
沈峰翻身上杠,稳稳落地,擦了一把汗。
“因为不够。”
“啥不够?”
“还不够强。”沈峰看着自已的手掌,上面的老茧已经厚厚一层,“这只手,现在只能捏碎砖头。但我想要它能捏碎钢铁。”
李二牛缩了缩脖子:“峰哥,你说话真渗人。”
“二牛,起来。”沈峰踢了踢李二牛的屁股,“跟我练格斗。”
“啊?又练?饶了我吧!昨天被你摔那一跤,现在腰还疼呢!”李二牛惨叫。
“那就练挨打。”沈峰眼神一凛,“在战场上,抗击打能力比攻击力更重要。起来!”
在沈峰的带动(或者说逼迫)下,李二牛这个原本只想混日子的胖子,也被迫卷了起来,成绩竟然也爬到了全连中上游。
……
一个月后,全团新兵大比武。
这是一次检验新兵训练成果的盛会,也是各个连队争面子的时候。
团长、政委都来了,坐在主席台上。
“听说一连出了个猛人?”团长问旁边的一连长。
“是,叫沈峰。”一连长满脸红光,“各项考核都是满分,打破了咱们团保持了五年的新兵记录。”
“哦?有点意思。拉出来溜溜。”
比武开始。
第一个项目:400米障碍。
沈峰站在起跑线上,眼神如狼。
“砰!”
枪响。
他像是一道黑色的闪电,瞬间冲了出去。
跨桩、壕沟、矮墙……那些曾经让他觉得困难的障碍,现在在他脚下如同平地。
翻越高板墙时,他甚至没有用蹬墙借力,直接凭借恐怖的弹跳和臂力,单手一撑就飞了过去。
动作行云流水,快得让人眼花缭乱。
“一分二十八秒!”
计时员报出成绩时,全场沸腾。
这不仅是新兵第一,就算放在老兵连队里,也是尖子中的尖子!
接下来的射击、投弹、战术动作……沈峰包揽了所有项目的第一名。
他是当之无愧的“全能王”。
领奖台上,团长亲自给沈峰挂上了大红花,颁发了“优秀新兵”的证书。
“小伙子,不错!”团长拍着沈峰的肩膀,“想不想去侦察连?”
侦察连,那是团里的尖刀连,是所有新兵的梦想。
沈峰敬了个礼,声音洪亮:“报告团长!我想去!”
“好!有志气!”团长笑道,“不过侦察连可不好进,还要经过选拔。你能吃苦吗?”
“报告团长!我不怕苦!我只怕不够苦!”
这句话,让在场的所有军官都动容了。
不怕苦的兵常见,怕不够苦的兵,那是疯子,也是天才。
陈铁站在台下,看着台上那个光芒万丈的少年,嘴角勾起一抹欣慰的笑。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根烟,点燃,深深吸了一口。
“老排长,你看见了吗?”
陈铁看着天空。
“你的儿子,真的长大了。他比当年的你,还要狠,还要强。”
“这把刀,已经磨出了刃。”
……
当晚,庆功会。
食堂里加了餐,有红烧肉,还有饮料。
新兵们围着沈峰,一个个端着饮料来敬他。
“峰哥,牛逼!”
“峰哥,以后苟富贵,勿相忘啊!”
就连那个曾经嘲笑过沈峰的陈文,也推了推眼镜,端着杯子走过来。
“沈峰,以前是我狗眼看人低。”陈文有些不好意思,“这杯我干了,给你赔罪。以后你就是我大哥。”
沈峰笑了笑,碰了一下杯子。
“都是战友。”
热闹过后,沈峰一个人走到了操场边。
他坐在双杠上,拿出了那个日记本。
借着月光,他翻开新的一页,拿出了那支派克钢笔。
“2009年1月20日,夜。
雨晴,我拿到全团第一了。
团长给我发了大红花,但我没觉得有多高兴。因为我知道,这只是个开始。
这点成绩,比起那个庞大的恒泰集团,比起那个深不可测的老K,还差得太远。
但我今天很高兴,因为我收到了你的信。
看着你的照片,我觉得身上的伤都不疼了。
你的头发剪短了,很精神,很漂亮。像个女战士。
我们都在变。变得更强,更硬。
你说你是守望者,我是猎人。
那我们就约好了。
等我把猎物带回来,你要给我写一篇最精彩的报道。
标题我都想好了,就叫——《利剑出鞘》。
想你。
沈峰。”
合上日记本,沈峰看向北方。
那是云江的方向。
那里有他的爱人,有他的仇人。
“等着我。”
沈峰跳下双杠,眼神中闪过一丝寒芒。
“侦察连,只是跳板。”
“我的目标,是猎鹰突击队。”
“是那个真正的——地狱。”
远处,集结号吹响了。
沈峰整理了一下军装,大步向着光亮处跑去。
他的背影,在月光下,拉得很长,很长。
像是一把即将刺破苍穹的利剑。
(第27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