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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你在磨刀,我在磨笔!(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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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入伍一个月后。地点:西南军区,新兵连宿舍楼。

窗外的雨,像是断了线的珠子,噼里啪啦地砸在水泥地上,溅起一层白蒙蒙的水雾。

这是西南边陲特有的雨季,一下起来就没完没了,空气里永远弥漫着一股霉味和泥土的腥气。衣服从来没干过,被子里像是能拧出水来。

“全体都有!收操!”

楼下操场传来值班排长的一声哨响。

紧接着是一阵杂乱而沉重的脚步声,像是几百头疲惫不堪的水牛正在上楼。

“哎哟我的妈呀……腿断了,真断了……”

李二牛扶着楼梯扶手,一步一挪地往上爬,那张胖脸此时已经瘦了一圈,颧骨都突出来了,浑身都是泥浆,活像个刚从泥坑里打滚出来的野猪。

“快点!磨蹭什么!想加练啊?”

走在后面的沈峰推了他一把。

沈峰也一身是泥,迷彩服湿透了贴在身上,勾勒出精瘦却结实的肌肉线条。他的呼吸虽然急促,但脚步依然轻盈有力。

这一个月,对于这群新兵来说,是从人间到地狱的跌落。

但对于沈峰来说,这是从地狱向人间攀爬的阶梯。

“峰哥,你说班长是不是更年期啊?”李二牛进了宿舍,一屁股瘫坐在地上,连脱鞋的力气都没了,“今天那个四百米障碍,来回跑了十趟!十趟啊!生产队的驴也不敢这么使唤啊!”

“少废话,赶紧洗漱,一会儿还要擦枪。”沈峰把脸盆扔给李二牛,“枪要是生锈了,陈班长能把你皮扒了。”

宿舍里的其他人也都瘫在床上,哀嚎声一片。

就在这时,走廊里传来通讯员的大嗓门。

“发信了!发信了!各班班长出来领信!”

这一嗓子,就像是在死水里扔了一颗炸雷。

原本还半死不活的新兵们瞬间炸了尸,一个个像是打了鸡血一样从床上弹起来,连滚带爬地冲向门口。

在这个封闭式管理、手机被没收、与世隔绝的大山深处,信件,就是他们唯一的精神毒品,是连接那个遥远文明世界的唯一脐带。

“有我的吗?有我的吗?”

“别挤!踩着我脚了!”

陈铁黑着脸走进宿舍,手里抓着一把信封。

“吵什么吵!这是菜市场吗?都给我站好!”

一声怒吼,宿舍瞬间安静下来,所有人迅速在床边站得笔直,眼神却直勾勾地盯着陈铁的手。

“李二牛!”陈铁念了一个名字。

“到!”李二牛激动得声音都劈叉了。

“你爹寄来的。”陈铁把一封厚厚的信扔过去,“这分量,里面塞鞋垫了吧?”

“嘿嘿,谢谢班长!”李二牛如获至宝地接住。

“张强!”

“到!”

“刘小明!”

“到!”

一封封信发下去,拿到信的人欢天喜地,没拿到的垂头丧气,眼巴巴地看着别人拆信封。

沈峰站在队列的最末尾,面无表情,但放在裤缝边的手指却在微微颤抖。

一个月了。

他给母亲写过信,给雨晴写过信。但因为这里是保密单位,信件往来很慢,甚至可能会寄丢。

他不知道家里的情况怎么样了。母亲的身体好点了吗?那些人还在骚扰她吗?

雨晴呢?她去报到了吗?有没有被人欺负?

“沈峰。”

陈铁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

沈峰猛地抬头:“到!”

陈铁手里拿着最后一封信。信封很精致,是淡淡的米白色,上面贴着一枚印着黄鹤楼的邮票。

那不是母亲寄的。母亲只会用那种最普通的牛皮纸信封。

陈铁看了一眼信封上的字迹,那是娟秀而工整的钢笔字。

“字写得不错。”陈铁意味深长地看了沈峰一眼,手腕一抖,信封像飞镖一样飞向沈峰,“接着。”

沈峰稳稳地接住。

指尖触碰到信封的那一刻,一种久违的、熟悉的温暖瞬间涌上心头。

那是林雨晴的字迹。

他甚至能闻到信纸上那股淡淡的墨水香,那是他送给她的那瓶“英雄”牌墨水的味道。

“解散!自由活动半小时!半小时后擦枪!”陈铁挥挥手,走出了宿舍。

“欧耶!”

新兵们欢呼一声,各自抱着信找角落去了。

李二牛迫不及待地撕开信封,看着看着就哭了起来:“呜呜……俺爹说家里的猪下崽了,生了十二个……俺想家了……”

沈峰没有理会周围的嘈杂。

他拿着信,走出了宿舍,来到了走廊尽头的阳台上。

外面的雨还在下,雨丝飘进来,打湿了他的脸。

他深吸一口气,平复了一下狂跳的心脏,然后小心翼翼地,沿着信封的边缘,一点一点地撕开。

里面有三张信纸。

展开信纸,熟悉的字迹映入眼帘。

“沈峰:

见字如面。

当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你应该已经在那个‘地狱’里摸爬滚打一个月了吧?是不是晒黑了?是不是瘦了?还是像你说的那样,变得更结实了?

云江的雨季终于过去了,这两天出了太阳。虽然阳光还是有些冷,但至少能把衣服晒干了。

告诉你几个消息。

第一,我被省城大学新闻学院录取了。通知书下来的那天,我拿着它去了一趟西山公墓,给沈叔叔看了。我想告诉他,我要接过他手里的接力棒了。虽然我拿不动枪,但我有一支笔。

第二,阿姨挺好的。你走后的第二天,我就去了你家。阿姨虽然看着还是有些憔悴,但精神头比之前好多了。她把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每天按时吃饭,按时吃药。她说,她要养好身体,等你回来给她养老。

对了,那天我去的时候,看到楼下那辆黑色的桑塔纳不见了。那些监视的人好像撤了。可能是因为你走了,他们觉得这就是个孤儿寡母的家,没什么威胁了吧。但我知道,他们并没有真正离开,那双眼睛还在暗处盯着。我会替你守着阿姨,只要我在云江一天,就没人能欺负她。

第三,关于那本书。

我把它转移了。放在学校宿舍不安全,所以我把它带到了省城。我在学校附近租了一个很隐蔽的小仓库,把它藏在了一个防潮箱里。那里只有我有钥匙。你放心,那是我们的底牌,人在书在。

沈峰,到了省城我才发现,世界真的很大,但也真的很黑。

我在图书馆查了很多资料,也接触了一些新闻界的前辈。关于恒泰集团,关于云江的那个‘滨江新区’项目,坊间有很多传闻,但从来没有一家媒体敢深挖。我听一个老记者说,几年前有个外地记者想调查恒泰的强拆案,结果刚到云江就被‘请’去喝茶,后来人就失踪了,再也没出现过。

这就是我们要面对的对手。

有时候我也很怕。怕我还没长出翅膀,就被折断了。怕我还没学会怎么战斗,就被吞噬了。

但是每当这个时候,我就想起你。

想起那天晚上在江边,你那个坚定的背影。想起你在雨夜里,为了保护我,一个人冲向那群暴徒的样子。

你是我的勇气。

我在努力学习调查报道的技巧,学习怎么从公开的财报里找漏洞,学习怎么伪装暗访。教授说我有天赋,因为我的眼睛里有‘故事’。

其实我想说,我的眼睛里不是故事,是仇恨,也是希望。

我们在为同一个目标努力。你在边境磨刀,我在省城铸剑。

不要急,不要躁。我们要像猎人一样,耐心地等待那个最佳的时机。

随信寄去一张照片,是我在大学门口拍的。剪了短发,方便干活。希望能给你带去一点好心情。

照顾好自已。别受伤。

等你回来。

雨晴

2008年12月15日”

沈峰读完最后一行字,手不自觉地颤抖起来。

他把信纸翻过来,看到了一张两寸的照片。

照片上的林雨晴,剪掉了那头标志性的长发,变成了利落的齐耳短发。她穿着白色的T恤,站在大学校门口,笑得很灿烂,但那双眼睛里,却多了一份以前从未有过的坚毅和成熟。

那个爱哭鼻子、需要他保护的小女孩,长大了。

她正在用她柔弱的肩膀,扛起那份沉重的责任。

“傻丫头……”

沈峰的手指轻轻抚摸着照片上女孩的脸庞,眼眶有些湿润。

他把信纸贴在胸口,仰起头,看着漆黑的雨夜。

这一刻,他感觉自已不再是孤身一人在这个冰冷的军营里挣扎。

他的身后,有母亲的期盼,有雨晴的守望。

那是一种比仇恨更强大的力量。

“呼——”

沈峰长长地吐出一口浊气,将眼角的泪意逼了回去。

他把信和照片小心翼翼地折好,放进贴身的内兜,和那个日记本放在一起。

“雨晴,你放心。”

沈峰对着夜空,轻声说道。

“你在省城铸剑,我在边境磨刀。”

“等到我们再次相见的那一天,就是利剑出鞘、斩妖除魔的时候。”

“沈峰!你想什么呢?还不过来擦枪!”

李二牛的大嗓门在身后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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