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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摸脚 她的手托着(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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熬鸡汤、焖饭、杀鱼、洗菜。

桑窈手脚麻利地忙活着,一边还和老板娘聊着天,看似随意地指点着一些做菜的技巧。

她这顿做的菜有四个,白菘叶子包着鸡肉馅成卷蒸熟,浇淋上豉汁和热油,还有熘鱼片和油爆河虾,最后一个是香煎牛肉,将厨房内能找到的香料焙干磨粉洒在上面。

汤是鸡汤底,撇油去肉只用亮汤,再下雕花萝卜和香菇豆腐成汤。

“万大哥,这香煎牛肉辛辣味重,要是你家公子不爱吃,劳烦你把它吃了。”

万昆一听这话,便知这道菜是她专门为自己做的。

楚珏饮食清淡,身为一起用饭的下属,他当然也随对方的口味,虽说她做的菜都好吃,他吃着也很好,却改不了骨子里喜食重口味的偏好。

这一点与他亲近的楚珏都未注意到,没想到一个相处没几天的人竟然会发现,如何不让他意外又受用。

他深深地看她一眼,说了一句“你有心了。”

她当下也明白,自己的心意对方已经感知到。

人情这种东西,有来有往,哪怕她已不再强求找靠山,却也愿意对一个真心为自己出过头的人做些事。

旁的话不必挑明,懂的都懂。

她笑了笑,道:“你们若吃着喜欢,我心里最高兴。”

“还是你小子会说话。”万昆也跟着笑,装好饭菜后提着走人。

一回到房间,将饭菜一一摆上,故意把香煎牛肉摆在自己这边。

楚珏坐下,很难不注意这道有别于其它清淡菜色的菜,手上的筷子下意识就伸了过去,先是闻了闻,复合香料的气味让他皱了皱眉头,却还是硬着头皮放入口中。

谁成想这一入口,滋味令人惊喜,牛肉极其的鲜嫩,配着香辛料碰撞出前所未有的味觉体验,有几分像他以往吃的炙肉,但味道美妙数倍。

他一筷子一筷子不停,万昆提醒道:“世子爷,这菜味重,您少吃些。”

“近日口淡,这菜吃着倒是正好。”他眉目不抬,心知这菜怕不是为他做的,一时竟有几分说不出来的嫉妒,手下的动作也更频繁了些。

最后一顿饭下来,这道菜万昆不过是浅尝辄止,大半都进了他的肚子里。

他搁下筷子时,万昆说起先前桑窈被书儿请去的事。

“那小子倒是个心如明镜的,猜到她们没安好心,当场就能拒了。要我说她这手艺,便是放在京城也是不多见,随便去哪个酒楼谋个差事不难。”

这话里的意思再明显不过。

他若有所思,长指敲了一下桌子,不知是在警醒自己,还是嫌万昆话多。

……

香煎牛肉和熘鱼片桑窈都多做了,剩下的照旧是一分为二,一半自己拿走,一半留给孙家人。

除了这两道菜,她还盛了满满一碗鸡汤。

她一边摆菜,一边也说起书儿把自己叫去的事,说着说着忽然想到一事,好似住进这房间开始,她再也没有背着寒九霄吃过饭。

不由心下失笑,笑自己大意,也笑自己想太多,从一开始就没有必要那样,毕竟现在自己面前的这个人不是书中的大反派,或许永远也不会是。

外面的雨已经很小,她知道等到雨一停,这被雨聚拢的缘分便要散去,也就是说眼下这样丰盛的饭菜,他们很快就吃不上。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吃了几天这样的好菜好饭,接下来又要恢复水就馒头的日子,回想三个月前,她可是连馒头都吃不上,还真是不堪回首。

人在思考问题时,往往无意识地重复一些小动作,比如她会晃脚,晃来晃去难免撞到东西,当她踢到寒九霄的腿时,瞬间回过神来。

“没有踢疼你吧?”她忙问着,还弯腰去看。

这一看才发现,他因着身体长高不少,脚也大了不少,原本的旧鞋子明显见小,挤着他的脚趾,俨然有冲破的征兆。

“等雨停了,我去给你买双新鞋。”

说着,她整个人蹲下去,先是帮他把鞋子脱下来,然后再用手量着他脚的尺寸。

她的手托着他的脚,翻来覆去。

他握着筷子的手慢慢收紧,直到关节泛白。

……

未时三刻,雨终于停了。

已有客人憋了几日,也不管地上还泥泞着,急急地退房走人。

桑窈问过万昆,得知他们还要待上一日,心里有了数,这才出了客栈。

进贤镇虽是大镇,但一条街走到底也费不了多少时间,她揣着两百文钱从头逛到尾,花二十三文钱给寒九霄买了一双鞋子,再花四十文买了一块细布,并十文钱的针线,最大的花销是一把剪子,用了五十三文,一则可做裁剪的工具,二则可为防身的武器。

先前帮寒九霄比划买鞋时,她注意到他的袜子也破了。其实不光是他的,她的袜子也快没法穿,索性扯了些布,准备给他们每人做两双能换洗的袜子。

她抱着东西往客栈走,快走到时前方出现一行人,几人抬着什么东西,一边喊着让让,所到之处人人避散。

从那几人腰间系着的黑狗毛绳来看,她立马知道他们抬着的是什么。

埔午县也靠河,自有靠水吃水之人,一是打鱼为生,二是捞尸行当,而那几人就是捞尸人,也称水鬼。

他们抬着盖着白布的尸体,应该在水中泡了许多,看上去明显鼓鼓囊囊,因为地上的泥泞,免不得颠来倒去,那尸体的手歪了下来。

只一眼,她的心就是猛烈的一缩。

那衣服的颜色,那衣袖上的绣花……是赵金娘!

赵金娘所有的衣服都归她洗,她不会认错。

蓦地,她想起前有客人曾说过的事,难道那个被人从河里捞到的包袱也是赵金娘的?

虽名为母女,可赵金娘于她而言是仇人,她不仅不会认尸,还在心里暗自拍手称快,感谢老天有眼。

她避过人群,拐进了客栈,一进房间立马闩门,转头看到站在窗前的人,没由来的心生异样,却也安定了不少。

少年静然屹立,如孤松傲雪。

赵金娘再不是人,也是他的亲娘,亲娘的死讯,他有权知道。

“方才那个被人捞起来的尸体我看到了。”她走到他身后,低低的声音中透着几分压抑,“是你娘。”

“嗯。”

就这样?

她一想也是,摊上那么个亲娘,还不如没有,死了倒也干净。

“你来试试这鞋子合不合脚?”她把鞋子递给他,“要是大了小了,我去换。”

他坐到凳子上,听话地把鞋子换上,看着倒是正好。

“你再走走,看挤不挤脚?”

他又照做,在房间里走了两圈,步子不大不小,似在漫不经心地踱步,有着不符年纪的沉稳气度。

“怎么样,舒服吗?”她问。

“可以。”

那就好。

他旧鞋已不能再穿,鞋面打着补丁,还有破洞未能及时补好,鞋底磨损厉害,不知跟着他的脚走过多少地方。

正如她当初扔掉的那一双。

忽然,她脑子似有一道惊雷响起,炸得她的心都快飞出嗓子眼,没由来的记起他们重回秦家的前一晚,也就是李良逃逸,赵金娘也跟着避走的那天夜里。

他出去过!

那么赵金娘的死和他是不是有关?

若是有,那李良呢?是死还是活?

一连串的念头冒出来又被她按下去,如狂风暴雨过后的树倒枝断,也似大火烧山后的灰烬余星,满目的疮痍之下,却是新生机的蓄势待发。

半晌,她拎起那双旧鞋,低声如喃:“这双鞋该扔了。”

作者有话说: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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