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夫郎喜欢吗?(1/2)
第28章夫郎喜欢吗?
中午收摊,林晓牵着沈清舟走在前,春红和顾珍跟在后面。
顾珍拉着春红的袖子,小声道:“春红姐,你发现没有,清舟哥今天特别黏林晓哥。”
简直走哪跟哪。
春红抬眸看了一眼前边的小两口:“人家是小两口的,黏着些怎么了?”
“不是那种粘,”顾珍绞尽脑汁地想怎么形容,“就是……跟得很紧,像是怕林晓哥跑了一样。”
春红笑着打趣她:“等你将来嫁了人,看你粘不粘自家相公。”
一句话说得顾珍顿时红了脸。
要这么说,也该是林晓哥黏着沈清舟才是啊,现在怎么反过来了呢?
随即又忍不住瞟了一眼相互扶持的二人,眼底生出一丝羡慕。
回到顾家,林晓让沈清舟在灶台边坐下,自己去准备下午的活。
顾母已经把午饭做好了,一锅杂粮粥,一锅焖豆腐,一碟腌萝卜和一碟炒豆渣。
午饭做好后,大家围坐在灶台边吃饭,叽叽喳喳地说着上午的生意。
顾珍嘴快,把排队的人挨个数了一遍,还学那个喝了三碗豆浆的老汉,逗得大家直笑。
下午的活轻松,豆腐做完就等成型就行。
下午全是预定的货,有货郎的,也有镇上摊铺和酒楼的。
磨完豆腐,李大力便和顾里一块儿劈柴,最近柴火消耗得快,光靠顾里一个人劈,根本忙不过来。
待最后一板豆腐被收走,今日的活计总算忙完了。
累是累,但大家收到钱的那一刻,满身疲惫全都化作了脸上的笑容。
晚上的时候,林晓清点了自家的小金库,没想到不知不觉竟已经攒下了十三两多。
他看向沈清舟,缓缓松了一口气。
终于可以带他家小崽子去镇里看大夫了。
第二日,众人简单用过早饭,便往约定的地点集合。
林晓锁了院门,牵着沈清舟往村口方向走去。
半路上两人正说着话,没留意不远处正有两道目光落在他们身上。
何翠花直勾勾盯着那两道身影,扯过身边的小姑子,忍不住惊叹道:“那个,是小叔子?”
沈舒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望过去。
前方,两个人并肩走着,林晓牵着沈清舟的手,含笑说着什么,沈清舟微微侧过头听着,那轮廓……
沈舒愣住了。
那竟然是她那个被分出了家的二哥?
才短短两个月不见,沈清舟简直像换了个人。
从前的他瘦得像根竹竿,走路总是自卑地佝偻着背,脸上满是眼盲后留下的畏缩和自卑。
可现在——
虽然依旧看不见,但那通身的气度已经完全不同了。
更让沈舒移不开眼的是他的脸。
沈清舟本就生得白皙清秀,只是从前太瘦,颧骨高耸,显得病态。
如今脸颊上长了肉,线条柔和了许多,衬着那白净的肤色,竟更显俊朗了。
他今日穿着一身干净的旧衣,整个人干净利落,当真脱胎换骨了一般。
沈舒捏着衣角,不自觉地有些移不开眼。
她承认,此刻她心里翻涌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嫉妒。
“这林晓现在赚到钱了,连着沈清舟也跟着沾光了。”
何翠花的声音带着酸气,怎么都遮掩不住,“瞧瞧那瞎子的脸颊,现在都有肉了。”
“再看看那身衣裳,洗得多干净,以前在咱们家的时候,谁给他这么拾掇过?”
她顿了顿,又啧啧两声:“还有那气色,白里透红的,哪像个瞎子?倒像个养尊处优的少爷了。”
沈舒没接话,她咬着下唇,眼睛死死盯着那两道渐行渐远的背影。
当初他们合力设计把沈清舟赶出去的时候,都觉得这个瞎子只会是个拖累,留在家里也是浪费粮食。
而他娶的那个林晓,不过是个低贱老实的老哥儿,能有什么出息?
可谁能想到,那个被人瞧不起的低贱哥儿,竟有这样的本事。
这才两个月,就赚到了钱,还把沈清舟养得人模人样。
他沈清舟何德何能,竟有这样的运道!
沈舒想起自家如今的光景,再看看前面那两道身影,心里的酸涩几乎要溢出来。
“走错了一步啊……”何翠花还在念叨,语气里满是懊悔。
“当初要是没把小叔子赶走,那哥儿赚的钱不也得孝敬公婆?哪轮得到他一个瞎子享福?”
沈舒从始至终都没开口说一个字。
村口处,等了一会儿,人终于到齐。
众人上了牛车,李大力吆喝一声,老黄牛慢悠悠地迈开步子,车轮碾过土路,吱呀吱呀地响。
路上大家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闲话,互说着待会儿采买的物品。
牛车走了大约半个多时辰,远远地终于看见了镇口的牌坊。
李大力把牛车赶到停放的地方,系好缰绳,拍了拍手上的灰,问道:“咱们各办各的事,一个时辰后在这儿碰头?”
众人点头。
林晓牵着沈清舟,和顾里兄妹一起往街里走。
顾里要去的药铺在街东头,顾母的药都是在那儿拿的。
到了药铺,顾里轻车熟路,很快便拿好了新药。
“顾大哥,你们先走吧,我们这边还不知道要多久。”林晓见状说道。
顾里点点头,临走前说道:“别急,慢慢看,要是晚了,我们在原地等你们。”
顾珍也跟着说了句:“清舟哥别怕,大夫一定能治好的。”
沈清舟笑了笑,道了声谢。
待顾里兄妹走远,林晓带着沈清舟继续排队。
排了一盏茶的工夫,终于轮到他们,林晓牵着沈清舟走进去。
医馆里药香弥漫,一位须发花白的老大夫正坐在案后。
见二人进来,目光在沈清舟身上扫了一圈,抬手示意:“坐吧。”
林晓扶着沈清舟在凳子上坐下,自己站在他身侧,手轻轻搭在他肩上。
“哪里不舒服?”
沈清舟抿了抿唇,把自己的情况大致说了一遍。
老大夫“嗯”了一声,伸出手来开始诊脉。
诊了一会儿,才缓缓睁开眼。
“这叫血灌瞳人,淤血积在头部经络,阻滞了气血上荣于目。”
林晓听得半懂不懂,他不想知道这叫什么,只想知道结果。
“大夫,这情况能治吗?他的眼睛能不能恢复?”
老大夫沉吟了一下。
这一瞬间的停顿,让两个人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沈清舟的指尖微微颤着,另一只手悄悄攥紧了拳头。
林晓搭在他肩上的手也不自觉地收紧了些。
“活血化瘀后,有望复明。”老大夫终于开口。
这话一出,两人同时松了口气。
沈清舟的肩膀肉眼可见地塌了下去,像是卸下了什么沉重的担子。
但老大夫接下来的话,又让他们的心提了起来:
“不过,这淤血积在头部已久,要化开需要一些时日,疗程会比较长,急不得。”
林晓深吸一口气,声音轻快了些:“能治就行。”
时间是长是短,他们等得起。
只要有希望,哪怕一年,两年,三年,他都不怕。
沈清舟没有说话,但他的眼睛,那双看不见的眼睛竟像是有了一丝不一样的光亮。
他死死咬着嘴唇,拼命忍着眼眶里涌上来的酸涩。
有希望就行。
老大夫提笔开方子,一边写一边交代:“内服的汤药,一日两次,早晚各一碗,煎药的时候火候要足。”
“外敷的药膏,涂在眼周,轻轻按揉一盏茶的功夫。”
“两个月后来复诊,到时候再看情况调方子。”
林晓一一记下,又问了些煎药的注意事项,才接过方子去柜台抓药。
进一趟医馆,诊金加上两个月的药费,就去了四两银子。
出了药铺,沈清舟手里提着两包药,整个人显得轻快明亮了许多。
看完了大夫,林晓心里一块大石头落了地,脚步也轻快了几分。
随后,他带着沈清舟拐进镇上的主街,先去杂货铺采买做豆腐丸子用的香料和作料,又添了两人日常用的酱油和其他用品。
掌柜是个中年人,见林晓买得多,主动给抹了个零头。
林晓把东西收好,又拉着沈清舟去了隔壁的布庄,“来都来了,顺便买两身衣裳。”
沈清舟紧了紧手里提药的绳:“我的还能穿,给夫郎买就够了。”
林晓没理会他,将人按在凳子上坐下,自己则跟掌柜的去挑衣服了。
买的是成衣,林晓不会做针线,顶多只会缝个补。
最后,挑了一件清新淡雅的青灰色襕衫给沈清舟,又给自己挑了一件深蓝色的短褐。
虽然没那么合身,但胜在能穿。
两身衣裳,加上两双新鞋,一共花了五两二钱银子。
从布庄出来,林晓又拐进了肉铺,挑了一块五花肉和几根大骨,“今晚炖红烧肉。”
说着还咽了一下口水。
一旁的沈清舟宠溺地笑了笑。
他家夫郎不仅能吃会吃,还做得一手好吃的。
自从赚了钱有了条件后,是半点儿也没亏待自己肚子里那个小胃。
从镇上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午后了。
牛车上,顾珍好奇地看林晓买的东西,当看见那块五花肉,眼睛都亮了:“林晓哥,今晚做红烧肉吗?”
她有幸吃过一回林晓做的红烧肉,那味道,至今还记得。
“我待会儿能去学怎么做吗?”
“嗯,你想学就来。”林晓说道。
“太好了!”顾珍差点在牛车上蹦起来。
林晓说的那些调料她刚才也买了一份,如今赚了钱,日子不再紧巴,她跟着林晓学手艺,也很舍得花钱。
况且花这些钱是为了学做好吃的,就更舍得了。
春红笑着摇头:“你这妮子,怎么跟没吃过肉似的?”
“春红姐,你不懂,”顾珍试图形容那好吃的味道,奈何词汇有限,“林晓哥做的红烧肉味道是真的好吃!”
一旁的李禾狐疑,说自己到时候也要去学。
他倒是要看看,怎样的红烧肉,真有那么让人念念不忘!
“你就来吧,保准你爱上。”顾珍打着包票。
回到家的时候,太阳已经开始偏西了。
林晓把东西归置好,又从钱袋子里把今天的花销清点了一遍。
进一趟城,足足花去了九两多钱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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