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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夫郎喜欢吗?(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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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夫郎喜欢吗?

中午收摊,林晓牵着沈清舟走在前,春红和顾珍跟在后面。

顾珍拉着春红的袖子,小声道:“春红姐,你发现没有,清舟哥今天特别黏林晓哥。”

简直走哪跟哪。

春红抬眸看了一眼前边的小两口:“人家是小两口的,黏着些怎么了?”

“不是那种粘,”顾珍绞尽脑汁地想怎么形容,“就是……跟得很紧,像是怕林晓哥跑了一样。”

春红笑着打趣她:“等你将来嫁了人,看你粘不粘自家相公。”

一句话说得顾珍顿时红了脸。

要这么说,也该是林晓哥黏着沈清舟才是啊,现在怎么反过来了呢?

随即又忍不住瞟了一眼相互扶持的二人,眼底生出一丝羡慕。

回到顾家,林晓让沈清舟在灶台边坐下,自己去准备下午的活。

顾母已经把午饭做好了,一锅杂粮粥,一锅焖豆腐,一碟腌萝卜和一碟炒豆渣。

午饭做好后,大家围坐在灶台边吃饭,叽叽喳喳地说着上午的生意。

顾珍嘴快,把排队的人挨个数了一遍,还学那个喝了三碗豆浆的老汉,逗得大家直笑。

下午的活轻松,豆腐做完就等成型就行。

下午全是预定的货,有货郎的,也有镇上摊铺和酒楼的。

磨完豆腐,李大力便和顾里一块儿劈柴,最近柴火消耗得快,光靠顾里一个人劈,根本忙不过来。

待最后一板豆腐被收走,今日的活计总算忙完了。

累是累,但大家收到钱的那一刻,满身疲惫全都化作了脸上的笑容。

晚上的时候,林晓清点了自家的小金库,没想到不知不觉竟已经攒下了十三两多。

他看向沈清舟,缓缓松了一口气。

终于可以带他家小崽子去镇里看大夫了。

第二日,众人简单用过早饭,便往约定的地点集合。

林晓锁了院门,牵着沈清舟往村口方向走去。

半路上两人正说着话,没留意不远处正有两道目光落在他们身上。

何翠花直勾勾盯着那两道身影,扯过身边的小姑子,忍不住惊叹道:“那个,是小叔子?”

沈舒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望过去。

前方,两个人并肩走着,林晓牵着沈清舟的手,含笑说着什么,沈清舟微微侧过头听着,那轮廓……

沈舒愣住了。

那竟然是她那个被分出了家的二哥?

才短短两个月不见,沈清舟简直像换了个人。

从前的他瘦得像根竹竿,走路总是自卑地佝偻着背,脸上满是眼盲后留下的畏缩和自卑。

可现在——

虽然依旧看不见,但那通身的气度已经完全不同了。

更让沈舒移不开眼的是他的脸。

沈清舟本就生得白皙清秀,只是从前太瘦,颧骨高耸,显得病态。

如今脸颊上长了肉,线条柔和了许多,衬着那白净的肤色,竟更显俊朗了。

他今日穿着一身干净的旧衣,整个人干净利落,当真脱胎换骨了一般。

沈舒捏着衣角,不自觉地有些移不开眼。

她承认,此刻她心里翻涌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嫉妒。

“这林晓现在赚到钱了,连着沈清舟也跟着沾光了。”

何翠花的声音带着酸气,怎么都遮掩不住,“瞧瞧那瞎子的脸颊,现在都有肉了。”

“再看看那身衣裳,洗得多干净,以前在咱们家的时候,谁给他这么拾掇过?”

她顿了顿,又啧啧两声:“还有那气色,白里透红的,哪像个瞎子?倒像个养尊处优的少爷了。”

沈舒没接话,她咬着下唇,眼睛死死盯着那两道渐行渐远的背影。

当初他们合力设计把沈清舟赶出去的时候,都觉得这个瞎子只会是个拖累,留在家里也是浪费粮食。

而他娶的那个林晓,不过是个低贱老实的老哥儿,能有什么出息?

可谁能想到,那个被人瞧不起的低贱哥儿,竟有这样的本事。

这才两个月,就赚到了钱,还把沈清舟养得人模人样。

他沈清舟何德何能,竟有这样的运道!

沈舒想起自家如今的光景,再看看前面那两道身影,心里的酸涩几乎要溢出来。

“走错了一步啊……”何翠花还在念叨,语气里满是懊悔。

“当初要是没把小叔子赶走,那哥儿赚的钱不也得孝敬公婆?哪轮得到他一个瞎子享福?”

沈舒从始至终都没开口说一个字。

村口处,等了一会儿,人终于到齐。

众人上了牛车,李大力吆喝一声,老黄牛慢悠悠地迈开步子,车轮碾过土路,吱呀吱呀地响。

路上大家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闲话,互说着待会儿采买的物品。

牛车走了大约半个多时辰,远远地终于看见了镇口的牌坊。

李大力把牛车赶到停放的地方,系好缰绳,拍了拍手上的灰,问道:“咱们各办各的事,一个时辰后在这儿碰头?”

众人点头。

林晓牵着沈清舟,和顾里兄妹一起往街里走。

顾里要去的药铺在街东头,顾母的药都是在那儿拿的。

到了药铺,顾里轻车熟路,很快便拿好了新药。

“顾大哥,你们先走吧,我们这边还不知道要多久。”林晓见状说道。

顾里点点头,临走前说道:“别急,慢慢看,要是晚了,我们在原地等你们。”

顾珍也跟着说了句:“清舟哥别怕,大夫一定能治好的。”

沈清舟笑了笑,道了声谢。

待顾里兄妹走远,林晓带着沈清舟继续排队。

排了一盏茶的工夫,终于轮到他们,林晓牵着沈清舟走进去。

医馆里药香弥漫,一位须发花白的老大夫正坐在案后。

见二人进来,目光在沈清舟身上扫了一圈,抬手示意:“坐吧。”

林晓扶着沈清舟在凳子上坐下,自己站在他身侧,手轻轻搭在他肩上。

“哪里不舒服?”

沈清舟抿了抿唇,把自己的情况大致说了一遍。

老大夫“嗯”了一声,伸出手来开始诊脉。

诊了一会儿,才缓缓睁开眼。

“这叫血灌瞳人,淤血积在头部经络,阻滞了气血上荣于目。”

林晓听得半懂不懂,他不想知道这叫什么,只想知道结果。

“大夫,这情况能治吗?他的眼睛能不能恢复?”

老大夫沉吟了一下。

这一瞬间的停顿,让两个人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沈清舟的指尖微微颤着,另一只手悄悄攥紧了拳头。

林晓搭在他肩上的手也不自觉地收紧了些。

“活血化瘀后,有望复明。”老大夫终于开口。

这话一出,两人同时松了口气。

沈清舟的肩膀肉眼可见地塌了下去,像是卸下了什么沉重的担子。

但老大夫接下来的话,又让他们的心提了起来:

“不过,这淤血积在头部已久,要化开需要一些时日,疗程会比较长,急不得。”

林晓深吸一口气,声音轻快了些:“能治就行。”

时间是长是短,他们等得起。

只要有希望,哪怕一年,两年,三年,他都不怕。

沈清舟没有说话,但他的眼睛,那双看不见的眼睛竟像是有了一丝不一样的光亮。

他死死咬着嘴唇,拼命忍着眼眶里涌上来的酸涩。

有希望就行。

老大夫提笔开方子,一边写一边交代:“内服的汤药,一日两次,早晚各一碗,煎药的时候火候要足。”

“外敷的药膏,涂在眼周,轻轻按揉一盏茶的功夫。”

“两个月后来复诊,到时候再看情况调方子。”

林晓一一记下,又问了些煎药的注意事项,才接过方子去柜台抓药。

进一趟医馆,诊金加上两个月的药费,就去了四两银子。

出了药铺,沈清舟手里提着两包药,整个人显得轻快明亮了许多。

看完了大夫,林晓心里一块大石头落了地,脚步也轻快了几分。

随后,他带着沈清舟拐进镇上的主街,先去杂货铺采买做豆腐丸子用的香料和作料,又添了两人日常用的酱油和其他用品。

掌柜是个中年人,见林晓买得多,主动给抹了个零头。

林晓把东西收好,又拉着沈清舟去了隔壁的布庄,“来都来了,顺便买两身衣裳。”

沈清舟紧了紧手里提药的绳:“我的还能穿,给夫郎买就够了。”

林晓没理会他,将人按在凳子上坐下,自己则跟掌柜的去挑衣服了。

买的是成衣,林晓不会做针线,顶多只会缝个补。

最后,挑了一件清新淡雅的青灰色襕衫给沈清舟,又给自己挑了一件深蓝色的短褐。

虽然没那么合身,但胜在能穿。

两身衣裳,加上两双新鞋,一共花了五两二钱银子。

从布庄出来,林晓又拐进了肉铺,挑了一块五花肉和几根大骨,“今晚炖红烧肉。”

说着还咽了一下口水。

一旁的沈清舟宠溺地笑了笑。

他家夫郎不仅能吃会吃,还做得一手好吃的。

自从赚了钱有了条件后,是半点儿也没亏待自己肚子里那个小胃。

从镇上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午后了。

牛车上,顾珍好奇地看林晓买的东西,当看见那块五花肉,眼睛都亮了:“林晓哥,今晚做红烧肉吗?”

她有幸吃过一回林晓做的红烧肉,那味道,至今还记得。

“我待会儿能去学怎么做吗?”

“嗯,你想学就来。”林晓说道。

“太好了!”顾珍差点在牛车上蹦起来。

林晓说的那些调料她刚才也买了一份,如今赚了钱,日子不再紧巴,她跟着林晓学手艺,也很舍得花钱。

况且花这些钱是为了学做好吃的,就更舍得了。

春红笑着摇头:“你这妮子,怎么跟没吃过肉似的?”

“春红姐,你不懂,”顾珍试图形容那好吃的味道,奈何词汇有限,“林晓哥做的红烧肉味道是真的好吃!”

一旁的李禾狐疑,说自己到时候也要去学。

他倒是要看看,怎样的红烧肉,真有那么让人念念不忘!

“你就来吧,保准你爱上。”顾珍打着包票。

回到家的时候,太阳已经开始偏西了。

林晓把东西归置好,又从钱袋子里把今天的花销清点了一遍。

进一趟城,足足花去了九两多钱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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