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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4章 布鲁克林有棵树(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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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3章布鲁克林有棵树

清晨六点半,薄雾还未散尽。二楼窗户的防盗网上,粘著两只以交配姿势死去的蚊子。信者盯著电脑屏幕,心中比那两只蚊子还要不甘心。

屏幕上是昨日的脚本业绩统计表,酒神组的三人包揽二三四名。萧梦吟高居榜首,名字后面跟著一串令人炫目的数字。

黑犬因为免交稿的特权,统计表上一片灰色空白,那是特地为日神组留下的体面。

有人体面了,有人就得不体面。这个不体面的人就是信者。他史无前例地以最差业绩,位居统计图最后一名。

信者端起桌上半凉咖啡啜了一口,胃液翻滚。

“看什么呢这么入神”小八打著呵欠路过。

“看自己像条死狗一样被踹到路边。”信者自虐式地回答道。

“不就是垫底嘛,”小八拖了把椅子坐下,“多想想,总有人要当倒数第一的,为什么不能是我这么一想是不是好受点。”

对於小八来说,信者的自怨自艾有点太矫情了。毕竟上次基地集训,小八拿倒数第一的次数也挺多,他从来没为此伤神过。

信者咂了下嘴,把剩下的咖啡灌进喉咙:“你们组怎么回事,集体开窍了

“程醒老师教得好。”小八来了精神,“昨天讲了共情锚点、情绪推拉————

听完感觉任督二脉通了。”

“真好啊,”信者语气有点酸,“我们组长啥也不教,纯放养。”

“但人家一个人业绩顶我们三个。”小八揉著眼睛,“说实在的,你要是多写几万,输的就是我们组了。”

“所以,是我拖了后腿咯”

“是你拖了后腿。”

咖啡的苦味从胃里反上来。信者抿紧了嘴。

“开玩笑的。”小八拍拍他肩膀,“你们组黑犬还没动笔呢。他要是开工了,胜负还真不好说。共勉吧。”

小八走了。信者坐在原地,那股不是滋味的感觉在胸腔里淤积。

他对这个结果早有预感,但真看到自己名字掛在最

平时再怎么拿学歷开玩笑,他也从没当过倒数第一,更没拖过后腿。对於他来说,这回是开天闢地第一次尝到做失败者的滋味。

“信者哥。”

身后传来黑犬的声音,听著有点虚。信者回头,看见一个头髮蓬乱、眼圈发黑的人影飘过来,怀里抱著几本书,像抱著盾牌。

黑犬整个人像熬了好几个通宵,眼睛却亮得嚇人:“我悟了。”

“你又悟什么了”

“文学。”黑犬郑重地说出这两个字,仿佛在宣布某种神启。

“哦,”信者敲了下键盘,“那诺贝尔奖颁奖典礼记得请我。”

黑犬没有听出讽刺意味,热切而亢奋地趴在他桌上喋喋不休起来:“我又把《边城》给看完了,以前觉得这本书好装逼,但这次看到最后,我的灵魂跟这座边城同频了,太意难平了!————”

信者缓缓侧过脸,感到十分诧异,这些话简直不像是那个不学无术的黑犬嘴里说出来的,他好像一夜之间去考了个研。

接下来十分钟,黑犬东一句西一句地讲著他的阅读体验,最后意犹未尽地咂咂嘴:“所以信者哥,我接下来该看什么”

他眨眨眼,眼中发出恳求的光芒。

信者沉默几秒,將手放在他的肩膀上:“孩子,你该学会自己找书看了。”

“可小王子老师给的那摞书我快看完了。到时候我没书看,还是要来烦你——

信者嘆了口气,滑著办公椅后退半米,转身,目光在背后书架上逡巡,最后定格在一本略显陈旧、书脊却仍挺括的书上。

“这个,我小时候看的,你应该挺有共鸣。”

黑犬接过,念出书名:“《布鲁克林有棵树》外国的”

“对,”信者说,“这本书讲一个美国小女孩,她的原生家庭非常糟糕,但是她————”

“原生家庭是什么”

“原生家庭就是————你出生並且长大的那个家,你爸妈,你家人。这就是原生家庭。”信者说。

“哦。”黑犬懵懵懂懂地点了点头。

“她家里特別穷,父亲酗酒,母亲做清洁工。但她有个习惯,每周六去图书馆读书,最后她凭藉读书改变了自己的生活。”

他停下来,拍了拍书封:“剩下的自己看吧。”

也许是“原生家庭”这个词,也许是那个小女孩的执念,有什么东西击中了黑犬。他愣愣地点了点头,像捧著一簇火苗似的,抱著书走了。

打发走黑犬,信者回到自己的电脑屏幕上,又开始煎熬地搓揉起头髮。

他的业绩离萧梦吟差了整整十万。这个距离遥远得令人绝望。

都是写小说的,他在网文平台拼死拼活也就八千均订,萧梦吟隨手就拿翡仕文学奖。转到语聊脚本上,差距依然大得像道万丈鸿沟。

最可笑的是,在信者第一次见到萧梦吟那一刻,他居然还幻想过这样的天才自己可以染指,浑然不知两人相差悬殊。

这就是天才的可怕之处。天才是最善於偽装的刺客,同样长著一只鼻子两只眼,让你误以为眾生平等。一旦进入天才的领域,他们才会展露出令人绝望的锋芒。图穷匕见之日,就是凡人伏诛之时。

人生最大的悲剧之一,就是有足够的智慧去看到天才与凡人的差距,却没有足够的天赋去弥补它。

所以信者羡慕黑犬。

黑犬单纯得看不见天赋的差距。如果问他落后十万怎么办,他只会回答:那就再写十万字。

信者坐在电脑前,经歷著独属於他的至暗时刻,脑子里盘旋的不是灵感,是糟糕的回忆碎片——

高中时告白被拒的那个雨天,酒后说错话失去的朋友————它们像寒鸦绕树,聒噪不休。

无意识中,手指在键盘上敲下一行字:“我父亲是个货车司机,在家时间很少。”

盯著这行字很久,他才回过神来,奇怪於自己为什么要写这个。

他的父亲確实是个货车司机,但他也不至於耿耿於怀到这种程度,连写脚本时都要拿来做开场白。

刚才仿佛有某种东西附在身上,催著他写下这些。难道这就是酒神的迷狂

既然写了,就让它生长吧。他继续敲字:“我父亲是个货车司机,在家时间很少。

“小时候他每次出车回来,会从驾驶座底下摸出些东西一有时是一包外地糖果,有时是印著风景的钥匙扣。有一次他带回来一只铁丝编的螳螂,绿漆斑驳,一只前臂断了。他说是在服务区跟一个老头买的,五块钱。那只螳螂在我书桌上站了七年,直到搬家时弄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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